在河北全省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16.07.2016  05:05

省委省政府转发《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全省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报告,并报上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二)加强队伍建设。整合社会各类法治宣传人力资源,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专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通过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讲师团队伍建设,建立宣讲制度,组织法治巡回宣讲报告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在全民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国家公职人员、大中专院校师生、法律职业者、文艺工作者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队伍规范化。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地方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合理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相关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各级人大应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对本地普法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加强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本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中期督导检查和末期验收,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检查和督导,保障规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