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装”标准缺失致太阳能设施短命

25.07.2014  12:24

  皇明自曝行业内幕

    “强装”标准缺失致太阳能设施短命


    □ 本报记者 周国兵

    7月22日,在中国太阳谷“曝潜强标”第11次新闻发布会上,太阳能领军企业皇明集团再次惊曝:目前我国80%至90%的民用供热太阳能热水工程系统,在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后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出现问题,很多甚至停止使用,不到两三年完全成了摆设。国际太阳能学会副主席、皇明集团董事长黄鸣举出种种案例,痛斥太阳能建筑垃圾工程,呼吁给用户带来更好的太阳能体验。

    太阳能“强装令”变味

    从技术层面讲,我国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太阳能热水器相比电、燃热水器更安全、绿色、节能。但是当房地产建筑与太阳能结合时,太阳能强制性安装的标准及落实形同虚设。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感叹,太阳能建筑工程确实质量堪忧,存在怎么便宜怎么用的问题。

    据了解,近几年来,为推广太阳能,多地推出了地方强制性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政策规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13个省22个地市出台了太阳能强制安装政策。如山东济南市规定新建12层以下的住宅和宾馆酒店,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器热水系统;凡新建的实施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器集中供热水技术和产品。

    “强装令”在推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进程和太阳能热利用行业发展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然而执行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原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主任罗振涛表示,这些强制性安装规定都是几年前制定的,大方向是对的,但是规定和标准不是很细。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现在问题就出来了,教训很深刻。

    “由于太阳能恶劣的工作环境,要解决管路冻堵、电加热水中带电、内胆腐蚀漏水、保温层漏风跑气、支架锈蚀坍塌、管路开裂漏水等多个技术问题,因此,对标准应该更苛刻,必须有强制标准作为保障。但是在各地强制性安装政策中,关于产品的质量、性能等标准是一个真空。”皇明集团总工程师王冬梅说。

    开发商缺乏安全标准意识

    2013年,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达到27亿平方米,这显示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决心和力度,但由于太阳能强制安全标准的缺失,后续问题可能会更加头疼。

    罗振涛表示,太阳能强制性安装推动了建筑太阳能广泛运用,但是由于标准缺失,导致产品标准体系与行业发展、推广速度不匹配,致使建筑太阳能工程质量出了问题。“就像以前家电下乡的惠民工程一样,太阳能产业也是弄得一塌糊涂,大家都不买太阳能热水器,而换成燃气热水器了。”罗振涛说。

    那么,为什么强制性安装太阳能垃圾产品无人问责,而强制性安装的安全标准缺失多年无人解决?罗振涛分析,这就是行业的潜规则,太阳能企业之所以冒风险以次充好,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从成本考虑希望太阳能产品价格越低越好,但是受害的是消费者和太阳能产业,可谓是周瑜打黄盖,愿打愿挨。他呼吁,房地产开发商应该主动提高责任意识,在招标过程中提高标准,从采购的环节严格把关,寻求最佳的太阳能解决方案,而不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案。

    “太阳能工程不是简单的部件拼凑,是一个严谨的系统,不是所有的太阳能企业都具备这样的能力与资质。当系统合理配置后,名牌太阳能产品和解决方案更有安全和质量保障,最终给用户带来更好的太阳能体验。”王冬梅说。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