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中院与相关新闻媒体召开联席会议

09.08.2016  03:37

8月5日,张家口市中院与河北法制报、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台、民生630、张家口新闻网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召开联席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延青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幼刚主持,市中院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陈延青常务副院长指出,近年来,全市新闻媒体记者在“法官进社区”、“一乡一庭”建设、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中进行了大量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对全市法院工作有了更多了解,特别是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正面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重点向媒体记者介绍了最高法院执行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希望媒体就“基本执行难”工作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促进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就做好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他建议,一要加强合作。全市法院要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大沟通交流力度,在遇有重大活动或审理社会影响力大、关注程度高的案件时要主动邀请媒体到场报道宣传。二要创新形式。要不断拓宽渠道、创新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可以通过在报纸上开辟“以案说法”、“以案说理”专栏形式宣传法院工作,也可以与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制作法治宣传专题节目。新形势下还要充分发挥自媒体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法治的浓厚氛围。三要突出重点。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宣传工作既要符合国家整体形势和张家口市重点工作,做到既报道政治、又宣传法治;同时又要突出重点,有所侧重,目前,一方面要重点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形成“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局面。另一方面要培树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

会上,媒体记者还结合各自工作对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