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张家口基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已公布

06.09.2014  12:00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宋瑶)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张家口基药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何时公布”的问题。9月5日,河北省卫生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经调查,确认网友反映情况属实。现已责成市政工程管理处技术科拿出施工方案,待施工方案确定及资金到位后,将在年底前完成对农林路路灯的维修任务。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在2013年12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3〕4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1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其中第八款第一条提到各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请省卫生厅公布张家口市本方案具体的实施意见。给村医一个定心丸。

     卫生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2014]14号)文件已于2014年7月28日在张家口市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您登陆张家口市政府网站(http://www.zjk.gov.cn),点击“信息公开”栏目,在“政策法规”一栏查看该文件。

    该文件连接地址为:http://www.zjk.gov.cn/govaffair/content.jsp?code=000471961/2014-08371&name=%E6%94%BF%E7%AD%96%E6%B3%95%E8%A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