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力推进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

18.01.2016  09:46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该计划确定的目标,到2017年,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1280万千瓦,新增装机580万千瓦,其中,新增风电装机26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0万千瓦、光热发电装机2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20%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30%的城市公共交通、15%的城镇居民生活、2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410万平方米。

  去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并由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示范区发展规划。

  围绕规划提出的“三大创新、四大工程、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总体部署,我省以“三年”为一个时间段,对示范区建设进行探索推进。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安排,我省在去年年底前,全面梳理资源储量、电网送出条件等方面情况,制定可再生能源总体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建设等专项规划,争取国家对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实行计划单列。按照产业集聚、示范带头、先急后缓等原则,科学谋划布局五大功能区建设。我省还将设立可再生能源担保基金,开展绿色信贷、股权投资基金和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可再生能源融资模式创新。同时,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新能源公共交通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