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全部达12%

09.02.2015  09:31

     张家口 新闻网讯(记者邵俊琴 通讯员娄麦贵、李晓晓)2014年年底,崇礼县、阳原县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提高至12%,个人缴存比例提高至10%,这标志着我市全面提高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工作圆满完成。自2015年1月1日起,张家口市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全部达到12%,个人缴存比例达到10%。这将为广大财政供养单位职工增强购房支付能力、改善居住环境“添薪加柴”。

    为确保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2014年我市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重点对尚未达到12%的阳原县、沽源县、张北县、蔚县、怀安县、涿鹿县、崇礼县、万全县8个县进行提高缴存比例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积极督导,中心主任、副主任分片负责,多次到住房公积金各县管理部进行调研指导;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积极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加强归集管理,及时为缴存单位办理变更基数手续。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管理部和各县政府的共同努力下,8个县的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提高至12%,个人缴存比例提高至10%。

    据了解,所有财政供养人员个人缴存部分及单位缴存部分,每月由当地财政部门统一代扣代缴,缴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管理部。单位内部提前离岗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抓归集、促增量,积极扩大住房公积金受益层面。除了提高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外,着力督促企业建制。对未建制单位进行摸底建档,组织有关力量重点执法;去年全市新增建制单位240个,新增缴存职工2884人。同时,督促单位补缴。对停缴、断缴、欠缴单位进行全面严格执法,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全市67个单位补缴公积金5600多万元。目前,我市已有5900多个单位37万多名职工建立了公积金制度,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到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