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慈善之举共建“好人之城”

13.02.2015  20:13

  近日,在政协沧县第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沧县政协常委张宝友就沧县崔尔庄镇政协委员及企业家们发起成立“爱心”基金会,善行乡里,扶危济困的做法作了典型发言,赢得了满堂赞。秉承优良传统,弘扬慈善义举,不断擦亮沧州“好人之城”这张靓丽名片,对于加快“五城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质和美誉度,极具现实意义。
  民间慈善事业是对政府救助弱势群体的重要补充。早在1997年,沧县就设立了功德碑,对热心公益事业的善行善举刻碑记载。2011年,沧县慈善协会成立,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发出“投身慈善事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倡议书,在全县深入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多年来,爱心捐助薪火相传,至今已有近千人次慷慨解囊,20万以上大额捐款100多人次,累计捐款捐物逾亿元。助学、助医、助困、助贫、助危等救助项目成效显著,为沧县的公益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帮扶,补上了社会建设和公共管理服务的“短板”,已经成为全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
  得诸社会、还诸社会,热心慈善公益事业是感恩时代、回馈社会的自我教化。张振忠、王玉岭、韩忠宇等企业家多次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人大、政协“两会”上发言倡导,号召全县企业家踊跃参与慈善捐赠,积极投身慈善活动,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作为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同样承担着积德扬善、扶贫助困,推动社会发展的责任。强化“企业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社会多作贡献,形成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既有利于带动和帮助贫困者,把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重新组合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也是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生共长,确保百年基业长青的重要保障。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慈善事业的功能不仅是拾遗补阙,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方面。慈善事业的大力开展在全县树立起一批平凡而伟大、可敬又可学的道德标杆,营造了见贤思齐、人心向善的道德风尚。沧县“王树柏教育基金”每年都注资10万元,对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奖励,获奖人员已达1000多人。崔尔庄“爱心”基金会,建立健全基金申报、审核、定期发放等环节,积极推动慈善活动常态化、规范化,4年间帮扶困难家庭700多户。李天木道德基金会大力开展孝老爱亲、民族互助、见义勇为、文明公益、书香育人等道德模范的评选,善与善传递,延伸出更长久的善行,进一步推动形成了善行如潮、善歌高奏的生动局面。这些先进典型已经成为沧县的道德品牌和精神财富。
  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无论是落实减免税政策,还是鼓励兴办慈善组织,都要求政府部门简化程序、做好服务;自觉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让慈善组织募捐活动、财产管理、信息公开更加规范,用法治涵养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与慈善组织的角色定位,实现良性互动、相得益彰,就能为慈善事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与人玫瑰,手留余香。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建设沧州“好人之城”的温暖事业中,体现价值,升华自我;在互帮互助爱心传递中,体味人间真情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