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开云:开挖道路须公示,能否管住“季挖挖”?

05.06.2014  12:17

    南京市“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如何留住这轮大力整治的成果?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每年开挖多少条道路须向社会公示,严格控制道路开挖行为,减少施工扰民。(6月4日《扬子晚报》)

    看到这个《意见》,看到《意见》中“每年开挖多少条道路须向社会公示”这个要求,让人自然而然地想到不久前落马的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这个被当地居民称为“季挖挖”、“满城挖”、“推土机市长”的季建业,不知知晓这个消息后作何感想。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市长怎么能说挖就挖呢?再说,如果城市确实需要挖,那是非常专业的事情,应该由专业人员说了算,也不能由市长一个人说了算。南京出台这个《意见》,是对“季挖挖们”的“一票否决”,更是回应百姓民生的重大关切。

    其实,乱挖城市不是南京独有,南京有“季挖挖”,成都还有“李拆城”呢,其他地方也还有“张挖挖”、“王挖挖”呢。为啥这些“挖挖们”想挖就能挖呢,根本原因有两点:第一,城市管理没有形成科学的制度,没有长效管理机制;第二,官员权力太大,而权力又不受监督或无人监督。

    南京出台《意见》,让城市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如何做到“有法必依”,如何让“季挖挖们”不敢乱挖,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为此,笔者认为应该做到几点:第一,加强民主决策,杜绝“一言堂”、“一口清”。第二,事关百姓民生的事情,必须征求民意,可以举行“电视问政”,必要时也可以举行听证会。第三,加大问责力度,下级要敢于举报,平级要敢于监督,尤其是上级要主动监督。第四,坚决按照《意见》办事,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决策,法无规定不可为”的原则。

    无论建设还是管理城市,心中要有一个“”字。只有切实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城市才能建设和管理好,政府和人民才能互相理解、心心相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