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幼儿园办小饭桌 邻居实在很烦恼

17.12.2015  08:58

  巷报头条·关注“民宅商用

  连日来,陆续有盛世长安小区17号楼的多位业主反映说,小区内有人开办幼儿园,长达一年之久,噪音扰民不说,还存在安全隐患。昨日,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走访调查中,记者发现,居民楼里开幼儿园并非个例,在一些毗邻中小学附近的小区里,“家庭式”小饭桌更是随处可见,虽为家长解了烦忧,却给邻居增添了不少烦恼!

  居民楼里办起幼儿园

  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和平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附近的盛世长安小区。根据业主的反映,记者在该小区17号楼2单元找到了这家幼儿园。刚一进入单元门,一阵儿童的打闹声便从一楼传出来,从外观来看该房间与其他居民住宅无异,只是在防盗门两侧的墙壁上张贴着几个展牌,上面印有幼儿园名称及其简介、课程安排、收费情况等。

  记者以参观为由敲开了房门,在一位“老师”的带领下进入该房间。这是一套三居室,内部设有教室、活动室和餐厅等,此时30来个孩子正在另外两名老师的带领下吃水果,喧闹之声不绝于耳。

  一名老师介绍说,该幼儿园既包括常规课程,还会组织室内、室外活动。大约10点半,到了课外活动时间,孩子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出门玩耍,虽然有老师不断提醒“在楼道内保持安静”,但仍有不少小孩忍不住蹦跳、打闹。

  提起这所幼儿园,业主吴先生(化名)感触颇深。他告诉记者,办园者并非该房屋的业主,而是临时租用并改装成的幼儿园,“开了一年多,每天一早一晚,家长们接送孩子时都热闹非凡。”他说,由于进出人员较多,该楼的单元门已经多次出现故障。为了方便家长接送,该户还在楼南侧占用绿地开辟了一个小门。

  除此之外,长时间的噪音干扰更令人难以忍受,“下面唱歌跳舞,上面听得清清楚楚,简直吵得人心神不宁。”同样家住该单元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特别是夏季,孩子们室外活动频繁,家里关着窗户怕热,开着窗户又怕吵。”不少业主对此也深有同感,并表示迄今为止,办园者从未征求过本单元其他业主的意见。

  物业、居委会都劝说其尽早搬离

  采访当天,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的确有不少业主投诉过此事,“我们也上门做过工作,还专门联系过该户的业主。”他说,最初该业主态度强硬,不愿配合工作,经过再三说服,对方答应租房合约期满后不再与其续约,但具体何时到期物业却不得而知。

  对此,盛世长安居委会工作人员也知情,但她表示无奈,“按照相关规定,居住用房不能随意改作商用,可现实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她称会将此事向领导反映,针对幼儿园扰民情况对办园负责人继续劝说,并尽力联系上房东,催促租房者早日搬出居民楼。

  然而采访时该幼儿园一位老师介绍说,明年9月的生源已经招满,能否尽快搬出居民楼,令业主们如愿重新过上安静的生活还是个未知数。

  “小饭桌”比比皆是

  昨日,记者走访发现,居民楼里除了开幼儿园外,在中小学附近的小区里,“家庭式”小饭桌比比皆是,多数都是租房户开办的,没有张贴明显标志,处于“隐藏”状态,只有个别的在楼体外贴有明显的“小饭桌”标志,来招揽学生。

  和平西路506号院毗邻机场路小学,该家属院不小,有多层住宅楼12栋,一到中午放学点,院里就涌来一批批的小学生,他们熙熙攘攘地走进了不同的单元楼里,在这些单元楼里都开办有小饭桌,记者注意到,仅小区4号楼就有两家小饭桌,一楼、二楼都有。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几年前就有人开办小饭桌,“前些年还少,这两年如雨后春笋一般越来越多,每栋楼都有,不光噪音扰民,而且家长停车无序,导致我们业主上班连出门都难。”每每提及小饭桌,邻居们都怨声载道。

  在位于青园街上的某单位宿舍,临街的一楼厨房玻璃上,用红色字体贴出“X老师小饭桌”标志,还附有联系电话。就在这家小饭桌对面,则是另一家小饭桌的招牌。绕至楼后,“X老师小饭桌”将楼后一片空地围起来,建成了一间临建房,几个孩子围坐在一起,边吃午饭边聊天,说笑声离得老远就能听到。

  “民宅商用”实在太扰民

  记者调查发现,不到一个星期,有五六位业主给本报新闻热线来电反映,他们小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民宅商用”的问题,其中以开办小饭桌为主。

  联盟小区西舒园75岁的周女士住在12号楼的一楼,今年八九月,对门来了新租户办起了小饭桌,每周一到周五中午及晚上放学时间,20多个孩子就会三五成群地来到这里,楼道里就开始“叽叽喳喳”起来,防盗门也长期大敞着口,完全成了摆设。

  最令业主痛苦不堪的就是噪音扰民问题。周女士说,虽然对门门上贴着“轻关轻开”的提醒,可根本不管用,“孩子们使劲关门总发出咣当的声音,特别响,我本来就患有心脏病,那声音听了很刺耳。”另外她还抱怨,有时防盗门关上了,孩子们有时还按错对讲机门铃,每天她家的门铃不知道要响多少次。“我们小区是个老小区,没有物业管理,每次感到被“骚扰”得受不了,就只好向辖区居委会求助。“居民楼是住人的地方,允许在其中开办幼儿园、小饭桌等经营性质的场所吗?如果这些经营场所严重扰民,到底该向哪里反映?

  部门:如果证照不全可以投诉举报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如果要在居民区开办幼儿园、小饭桌等经营性场所,是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只有在取得相关资质后,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不扰民证明、餐饮许可证等,才能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涉及无照经营,发现后可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获悉,小饭桌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市食药监局,昨日,记者联系到了市食药监局,一位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小饭桌监管在各区食药监部门,“目前,省里要出台相关规范文件对小饭桌加强监管,近期将会征求意见。”她说。随后,记者从各区相关部门获悉,由于关于小饭桌的标准迟迟没有出台,除了经营时间较长的小饭桌外,大部分小饭桌都没有《餐饮许可证》。

  对于在居民区开办幼儿园一事,昨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除了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外,还需要通过消防验收、食品安全检验等,此外,老师要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如果幼儿园证照不全,可以向各区教育部门投诉举报。

  律师:民宅商用必须经过利益相关业主同意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物权法》中有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约,将住宅擅自用作商业用房。如果业主想要转为商业用房,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还必须取得利益相关业主的同意,也就是整栋楼其他业主的允许,方可用于经营,开办小饭桌。为此,在未经其他业主同意下,小区里不允许开办小饭桌。

  亲爱的读者朋友,您所居住的小区是否也有民宅商用的情况,您是否正在为此事而烦恼?您是如何看待民宅商用的现象?欢迎拨打88629260、88629426参与我们的话题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