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署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30.09.2016  18:43

  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6〕36号),财政部定于2016年10月8日-11月25日,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区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中,财政部组织专员办重点检查教育部等16个中央本级非税收入执收单位2014年-2015年各项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并对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收缴情况开展检查。

  

  各省区市财政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专员办检查范围以外的县级以上政府(师、团)2014年-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收缴情况开展检查,同时再从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三类非税收入中,根据当地实际自行选择重点项目开展检查。

  

  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为保证检查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在9月27日上午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召开的视频会议上,对异地检查的18个专员办的任务分工全部以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摇号过程对全国专员办和财政厅局进行了现场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