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季度跟踪问效工作的通知

30.03.2016  12:04
冀安监管职健函〔2016〕72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季度跟踪问效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省局决定,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季度跟踪问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推行职业卫生监管季度跟踪问效制度,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提出的“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转变,绝对指标向相对指标转变”要求,落实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提出的各项指标任务,不断提高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水平。
  二、任务指标
  职业卫生季度跟踪问效的具体任务指标为:
  (一)执法监察。包含本季度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总数,在执法监察时发现的职业卫生隐患问题、经济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提请关闭等情况。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复核。
  1.申报复核情况:辖区内累计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复核的用人单位总数,以及申报达标、初次申报、申报变更或者注销申报的分类汇总数。
  2.用人单位分级分类情况:按规定对用人单位现状分级以及对危害程度分类的情况。
  (三)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及检测评价。
  1.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统计辖区内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完成情况。
  2.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统计本季度辖区内企业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完成情况。
  (四)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和省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要制定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市、县的重点治理行业,摸清企业底数,积极开展治理工作。
  (五)“两个档案”标准化。统计辖区内“两个档案”标准化完成企业家数;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统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情况,包括事故起数、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病例数。
  (七)两个清单。制定、公开行政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业卫生监管监察职权,落实监管监察责任。
  (八)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建立并有效运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
  (九)职业卫生统计。本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落实情况,按要求上报的企业家数。
  (十)省局部署的其他工作。省局部署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如年度防治评估、监督检查、信息采集、意见征求、工作调研等。
  三、工作方法
  (一)省局将对照年度工作要点、督导检查情况和《职业卫生季度跟踪问效情况报表》报送情况(见附件1),综合评定各地的季度问效结果。问效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二)各地年度跟踪问效总成绩按照每季度得分相加计算,并换算成百分制。每得一次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
  (三)年度跟踪问效总成绩(占40%)与职业病防治评估结果(占30%),以及年终目标考核(占30%)共同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总成绩。
  (四)“两个清单”、联席会议制度、职业卫生统计等工作以及《专项治理行业汇总表》(见附件2),根据各地工作实际情况,上报一次即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季度跟踪问效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加以落实。省局将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对全省上季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认真统计,如实报送数据。各地要认真、主动收集相关数据,按时报送《情况报表》。要确保所报数据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省局将不定期对各地报送的数据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和调查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在年底考核中扣分,并进行全省通报批评。
  (三)各地要于4月10日前,上报《第一季度情况表》,并于每季度前10日内将上一季度情况表上报省局,第二、四季度还要同时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0311-8780308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职业卫生季度跟踪问效情况报表
  2.《专项治理行业汇总表》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9日
  

附件列表:
1: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季度跟踪问效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函〔2016〕7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