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组织县市区安监局长开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大讨论

23.09.2015  09:41
  为了推动全市安监系统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9月22日,衡水市安监局组织各县市区安监局长开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大讨论。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讨论紧紧围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主题,各县市区安监局长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深刻总结反思了行政审批、执法等工作中存在的越位、缺位行为。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就必须要依法依规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全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安监系统。
  付兰玉在讲话中明确了八条规矩,一是做为国家公务人员,在行使公权力前,必须要经过法律授权,法无授权坚决不可为,“5+2”“白+黑”要忙到点子上,切莫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二是下发的文件必须以“三定”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文件、通知坚决不能超越“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赋予安监部门的职责;特别是文件中屡屡提到的全覆盖、无缝隙等词语,这是全社会共同实现的任务,并非是安监系统的职责;三是特殊时期,以安委会和安委办名义下发的文件、通知,存在着很多超越法定职责范围的情况,活动结束后要立即作废,特殊时期下发的文件中必须注明只适用于活动期间;四是科室设立在“三定”方案基础上内部微调的,必须要通过党组会研究明确内部的“三定”方案。五是行政许可下放后必须要进行规范、培训;备案工作,必须要由一把手管公章,相关责任人必须要实地查看;执法工作必须要有计划,要向政府法制办备案,要量力而行,能执法多少家就执法多少家,切勿讲全覆盖,执法文书上必须写明执法的是某个车间,在什么位置,存在什么问题,必须写清楚,必须严格复查;同时,要进一步区分执法和日常检查,日常检查一律改称为帮扶,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打非治违工作必须要发动生产者和销售者来举报;综合监管工作必须要紧紧围绕推动落实国家、省、市、县确定的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来开展;六是材料写的再漂亮,经验出的再多,领导表扬的再多,重点环节、部位没抓好,出了事故,所有工作都归零,法定职责必须一条一条履行到位;七是安监系统不仅仅承担着企业场内安全监管责任,企业的产品在场外发生事故也会倒查行政许可、备案、执法等工作,这些工作必须要做到合法合规;八是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底数必须要摸清。
  针对下步工作,付兰玉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要立即开展一次危化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查企业的机构建设和专业人员能力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是要建强、建硬危化监管队伍,建立内部“三定”方案,报市安监局备案,要开展封闭式的培训,全面提升危化监管队伍能力素质;三是要深入研究打非治违工作的机制和办法;四是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开展监管工作;五是要强化综合监管,全面检查国家、省、市、县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进度;六是要深入研究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办法;七是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必须和企业保持距离。
  付兰玉强调,全市安监系统要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要拧成一股绳,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必须要严,落实工作要严,对自己要严,对下属要严,对企业要严;必须要硬,要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把“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赋予的公权力做为工作底线、红线、责任险、生命线、高压线;必须要狠,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要下狠手、下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