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河北最美树王活动的通知

28.07.2016  17:04

河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寻找河北最美树王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用事业管理局)、林业局:

  古树名木是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经济和生态价值。为了弘扬和保护古树历史文化,增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古树名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事业,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和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决定联合开展“寻找河北最美树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寻找、评选和展示“最美树王”活动,把我省最有代表性、最具特色、历史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树名木选拔出来、宣传出去、弘扬起来,彰显河北的自然与人文特色,展示古树名木的古老之美、奇特之美,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爱护古树名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浓厚氛围,促进美丽河北建设。

   二、总体原则

  寻找最美树王活动坚持可操作性原则,即寻找推选的指标应尽量可测量、推算和判断;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树高、树冠、胸围(地围)等指标实测定量,历史文化内涵、保护价值、树形等指标分等级定性打分;坚持综合评判原则,既要考虑树高、树冠、胸围(地围)大小,也要考虑保护价值、树形等因素;坚持公众与专家共同参与,以专家评选为主的原则;坚持相同树种之间进行比较,综合得分高者授予树王。

   三、寻找推选数量

   本次寻找活动最终将推选出30个(暂定,根据各地推荐情况调整)树种的树王,每个树种原则上只评选1棵树王。

  四、推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并登记、造册、挂牌的古树;

  2、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3、在当地有较大影响,深受百姓喜爱;

  4、须在原有生态环境下自然生长的完整树木。

  (二)其他条件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推选树王还应考虑树高、树冠和胸围(地围)综合积点和历史文化内涵是否丰富、树木的珍贵珍稀程度及保护价值、树形是否奇特美观、树龄等因素。

  1、树木综合积点

  胸围(地围)积点 = 胸围(地围)(cm)/2.5;

  树高积点 = 树高(cm)/30;

  冠幅积点 = 平均冠幅(cm)/120;

  树木综合积点 =胸围(地围)(cm)/2.5+树高(cm)/30+平均冠幅(cm)/120。

  2、历史文化内涵

    分四个等级:极其丰富(90-100分),非常丰富(80-89分),比较丰富(70-79分),一般(70分以下)。

  3、树木珍贵、珍稀程度和保护价值

   分四个等级:极其珍贵、珍稀和极具保护价值(90-100分),非常珍贵、珍稀和非常具有保护价值(80-89分),比较珍贵、珍稀和比较具有保护价值(70-79分),一般珍贵、珍稀和保护价值一般(70分以下)。

  4、树形奇特美观

  分四个等级:极其奇特美观(90-100分),非常奇特美观(80-89分),比较奇特美观(70-79分),一般奇特美观(70分以下)。

  5、树龄

   分四个等级:100-500年(10分),501-1000年(15分),1001-1500年(20分),1500年以上的(25分)。

  五、树王评定方法

  由古树名木有关专家和从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树王的综合得分进行审核,分树种、按分值排队。某树种候选树王综合分=树木综合积点+历史文化内涵得分+珍贵、珍稀及保护价值得分+树形得分+树龄得分。某树种候选树王综合得分最高者获得该树种“树王”称号。

  六、评选程序

  (一)推荐。由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推荐本行政区域的候选树王。每个设区市至少推荐10个以上“候选树王”(树种不限,每个树种只能推荐1个候选树王)。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树王条件的,可向当地林业或住建(园林)部门推荐,由林业和住建(园林)部门审核、登记、汇总后,报同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市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林业和住建(园林)部门实地核查拟推荐候选树王的树高、树冠、胸围(地径)等数据及其它有关情况,并对所推选的候选古树的胸围、树高、树冠等数据及其它真实性负责。

  (二)形式审查。由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林业厅和省住建厅有关人员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通知要求的予以汇总登记,不符合要求的不汇总登记。

  (三)评选委员会评选。组建评选委员会并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推选条件进行综合评议,推选出30个(暂定)树种的树王。

  (四)公示。通过网络媒体对推选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对推选结果有异议的,个人须署名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向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或省风景园林中心反映;单位有异议的,须正式公函向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或省风景园林中心反映。

  (五)异议处理。对确有异议的,由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住建(园林)和林业组织专家实地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交专家评选委员会裁定。对发现严重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和结果。

  七、申报材料

  各推荐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推荐的古树名木不同方位、不同季节拍摄的系列照片4张以上(10英寸、不低3MB的原始电子文件)。

   (二)反映所推荐古树名木的文字材料,包括树种名称、树龄、位置、树高、胸围、平均冠幅等基本情况及生长历程、变迁、典故、传说等。

   (三)树王推荐表和评分表。见附件1和附件2。

   八、评选结果

  对最终选出的首届“河北最美树王”,拟在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林业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河北风景园林网等媒体,统一以“河北最美树王背后的故事”为题,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展示。另外,积极向中国林学会等国家有关部门推荐,入选“全国最美树王”的,由中国林学会颁发证书。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充分认识“最美树王”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实施。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活动、支持活动、参与活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最美树王”寻找发现和遴选推荐工作,真正将我省最美树王推选出来,将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内涵挖掘出来、弘扬起来。要通过多渠道自下而上的办法,推荐本地的“候选最美树王”。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将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树王”活动作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事业、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有效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电子屏幕、明白纸、宣传画等新闻媒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该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参与方式,最大限度的扩大群众参与面和影响力。要通过寻找和宣传“候选最美树王”,进一步弘扬古树名木历史文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意识,使寻找“最美树王”推荐评选工作的过程,成为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爱护古树名木的过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标准,认真推荐。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候选最美树王”寻找、遴选和推荐工作,把最有代表性、最具特色、历史文化内涵最丰富的“树王”选拔出来、宣传出去、推荐上去,充分展示我省古树名木风采。 请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务于2016年8月20日前将推荐的“候选树王”的文字材料、照片和推荐表等申报材料寄送或传真至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路洪顺,电话:0311-88606875;传真:0311-88607680;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李静祎,电话:0311-87805366;传真:0311-87800089。

  附件下载: 1.河北最美树王评选推荐表

           2.河北最美树王评分表

河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林业厅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