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报:河北开展安责险试点工作采用共同承保方式,实行动态费率

18.02.2016  13:40
中国安全生产报2016年2月16日三版
本报讯 记者赵卫华报道
  近日,河北省安委办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率先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传统高危行业,以及具有群死群伤事故风险的行业(领域)开展安责险试点工作。
  按照“统一服务、分散风险”的模式,全省使用统一的保险承保方案、服务标准和理赔标准。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和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承保公司)采用共保方式进行承保,共保比率分别为50%、25%、25%。
  根据方案,承保公司按比率提取预防费用,并制定年度预算(见下图)。提取费用不得挪用,要在各级监管部门监督下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并正确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当年用完,不结余不转存,定期向社会公布。对上一年度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连续几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实行费率下调。承保公司每年至少对投保企业的安全状况评估一次,向投保企业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与企业约定整改期限并加强跟踪。投保企业不能如期整改风险隐患的,不能有效改进安全管理的,承保公司可上浮费率,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行业监管部门。
  同时,该省对投保企业实行一系列激励政策,推行风险抵押金和安责险替换制度,即已经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可以选择投保安责险,政府将风险抵押金解押;尚未缴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投保安责险后,可不再缴纳风险抵押金。对投保安责险的企业,可将保费计入安全生产费用,这部分费用列入企业成本,以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
  此外,该省还将各地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责险的参保率和参保总额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内容列入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