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法院:开展“四项活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3.11.2014  18:54

      近日,鸡泽法院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中,开展“四项活动”,着力提升审判机关的司法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一是开展作风纪律整顿专项活动。继续大力整顿机关劳动纪律作风、审判纪律作风,重点检查执行上级有关禁令及司法礼仪规范等执行情况。从日常工作细节入手,着重整改少数干警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重点查纠和治理接待当事人态度冷漠、言语生硬、举止粗俗;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推诿敷衍、拖延不办等不良司法行为。

      二是开展便民利民措施检查专项活动。坚持好传统与高科技并举,推进新启用的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各项软、硬件设施,强化窗口服务职能,优化窗口便民条件,塑造窗口文明形象。着力解决案件信息查询难、案件材料收转难、预约会见法官难等突出问题,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开展未结案件清理专项活动。严格审限管理,严控办案期限,力促快审快执。各业务庭室按期启动集中清理活动,及时整合力量,仔细梳理,逐案摸清情况,全面掌握底数,对临近超审限的案件,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结案目标,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提高办案效率,有效预防“迟到的公正”。

      四是开展树榜样、学榜样“比学赶帮超”专项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模范法官和优秀干警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榜样模范的力量,酿造人人抢先进,个个争模范的良好氛围,以高质量的司法“产品”,良好的法官形象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争先晋位。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