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02.03.2015  17:11
  冀安委办传〔2015〕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安委办各督导组:
  全国“两会”将于2015年3月3日至3月15日在北京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两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我省在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密防范2·28现象,为全国“两会”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省安委会决定,从3月2日起,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15年3月2日至16日
  二、督导检查范围
  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特别是环绕北京市的张家口市、承德市、保定市、廊坊市等重点地区;事故较多、问题集中、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
  三、督导检查重点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油气管网、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尤其要紧盯重点企业、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和问题隐患多的企业;各地、各部门自行确定的其他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
  四、督导内容
  1.各级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冀安委办明电〔2014〕56号和冀安委传〔2014〕3号文件情况;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尽责情况;
  2.各级政府、各部门为确保全国“两会”召开而采取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及安排部署督导检查情况;
  3.各级政府、各部门深入研究“2.28”现象,总结教训,分析特点,举一反三,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对节后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检查验收情况;
  4.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市政府落实省安委办函〔2015〕18号文件情况,听取关闭小煤矿工作汇报,确定最后关井期限。
  5.各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情况,特别是新入企、新入岗、新入职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执行情况;保障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未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而私自开工现象;
  6.油气管网、涉爆粉尘、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后续措施研究制定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安排,主动作为,认真研判,周密部署督导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要求,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自行开展督导检查。各市在开展本辖区内督导检查的同时,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省各督导组开展工作。
  (二)各市要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把危险性大、安全基础薄弱、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要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各级督导检查组要统筹安排,协调联动,避免打乱仗。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制定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救得了。
  (四)各级督导组在督导检查工作中要简化工作程序,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少听工作汇报,不搞陪同。通过对基层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督导检查,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立即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责成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跟踪督办。
  (五)负责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市的省安委办督导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听取一次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关于小煤矿关闭情况汇报,把关闭小煤矿作为重点督导内容。
  (六)各级督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规定,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食宿费用自理。督导检查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各级督导组当日督导检查情况要于次日上午9时前报本级安委会办公室,督导检查结束后,要与所督导检查的政府交换意见。并向本级安委办提交督导检查报告。省安委办各督导检查组在落实上述要求的同时,于3月19日12时前将督导检查报告报省安委办。
  (七)省安委办各督导组随队记者要认真负起责任,客观、全面、真实、及时的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特点、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所写稿件要坚持实事求是,要有新闻价值和较高质量。对读者有正面激励和鼓舞作用,达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不能泛泛的讲督导过程,也不能只讲表扬、不讲批评,更不能等同于各督导组日报。在局网站发布前,都要经局宣教处审查通过。督导活动结束后,由河北安全生产杂志社对参与的记者和发布稿件开展评选优秀记者和好新闻活动。
  联系人及电话:梁法彬  878076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省安委办督导检查分组及人员名单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附件列表:
1: 省安委办督导检查分组及人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