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09.09.2015  13:18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9日             

          为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该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思想、行动和机制三个方面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为官不作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治理工作的督导和协调。多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和“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县委县政府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印发了《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对象、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保障措施,深入推进“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学习,筑牢“为官者愿为”的思想根基,重点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制订了《县局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分散自学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纪规定;学习先进典型事例和反面案例。通过学习,坚定党员干部“当官需为民、为官须有为”的理想信念,筑牢“为官者愿为”理论思想基础,牢固树立“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工作理念,从根本上克服和解决影响工作效能的“为官不为”问题的思想根源,力求用积极的态度、正确的思想、严谨的作风认真开展每一项工作。三是细化责任,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规定,重点解决实际行动问题。重新修订了《规范化管理制度》,不断细化完善工作纪律、考勤、请销假、值班、公务接待、卫生、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11项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运行。强化责任分解,细化各科所工作职责,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职责上墙公示,将相应职责分解到人,做到人人有职、有责、有事做。对各工商所、登记大厅等窗口进行严格管理,公示办事流程、实行AB角补位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同时,结合各岗位工作职责,对照“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通过自己找、别人提、相互帮等多途径查摆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情形,逐人逐项写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把专项治理的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落实到当前和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去。四是严明纪律,加强干部作风纪律情况督查,重点解决机制建立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作风纪律监督制度,县局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所作风纪律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上班期间、节假日期间、会务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下发督查通报5期。落实“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申诉举报渠道,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等问题拔利剑、出重拳、严肃问责,形成威慑力。切实加强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认识“为官不为”的危害性,坚持自我监督、互相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工作人员时刻注意保持良好的工商形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敢于面对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