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河北省小水电发展规划)》获省政府批准

07.09.2015  17:04

              日前,省政府批准了《河北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河北省小水电发展规划)》,并将由省水利厅印发实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和水利部相关规划要求,省水利厅于2013年11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作为编制单位于2015年1月底完成规划报告初稿,后经专家审查修改形成报批稿,8月24日,省政府批复同意印发《河北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河北省小水电发展规划)》并正式实施。
              《河北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河北省小水电发展规划)》是我省第一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充分考虑了与社会发展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协调一致,确定了全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的基本原则,明确了2025年前开发建设任务,研究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对现有老旧电站提出了更新改造建议,充分考虑与已建水电站上下游、左右岸的有序衔接,结合水能资源条件、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电力需求量、建设积极性等因素,对近期、远期开发进行了规划安排,是指导全省农村水电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规划,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


来源:厅水电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