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报建设领域23起典型违法案件

12.07.2016  09:37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沧州市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案等23起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对沧州市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通报,部分企业因违反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受到了行政处罚。其中,沧州市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石润绿景园二期项目的开发建设中,违反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地下车库少建18417平方米,33#楼增建地上建筑面积111平方米。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的规定,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对其作出罚款406.9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部分企业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受到了行政处罚。邢台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城市广场B1#楼项目建设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依据建筑法第64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的规定,邢台市建设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6.4667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