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着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06.11.2019  18:31

11月4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政法委召开的全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次重大部署,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具体实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教育全省法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干警提高政治觉悟、坚定不移跟党走。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条例》落地落实。不断建立健全与《条例》衔接配套的工作制度,坚决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细化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监督和追责、党组领导管理法院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深入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以“一乡镇一法庭”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探索社会治理新机制,有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新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明确乡镇法庭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指导民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基层智慧法院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视频数据信息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推进基层执法司法工作现代化。全力做好“一乡镇一法庭”系统外迁互联网工作,确保实现互联网端系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