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以来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和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的通报

10.09.2015  12:59

各设区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有关设区市城管局(公用局)、供热办:

      2014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等重大部署,积极推动建筑节能省创建工作和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为总结成绩、梳理问题,更好地推动下一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新建建筑节能。各地严格执行住宅建筑65%、公共建筑50%节能标准,强化设计、审图、施工、竣工验收各环节的节能监管。截至6月底,全省城镇节能建筑累计达到4.34亿平方米,占既有建筑总量比率为38.5%。自2014年10月1日起,保定市区新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强制执行75%节能标准;唐山市中心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全部执行建筑节能75%标准。秦皇岛“在水一方”被动房续建项目进展顺利,省建筑科技研发中心、河北新华幕墙有限公司办公楼等被动房示范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秦皇岛、保定等地一批被动房项目正在建设。

      (二)绿色建筑发展。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以及省会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较好地执行了绿色建筑标准。省厅印发《河北省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目录》,为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提供分类指导。迁安市马兰庄新农村示范区,获亚太地区绿色建筑先锋奖项目提名,是我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并荣膺全国建筑节能“节约之星”称号。

      截至今年6月,全省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152个,建筑面积1675.96万平方米。其中,2014年获得标识55个,面积535.78万平方米;2015年上半年获得14个,面积111.16万平方米。到2014年底,我省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个数居全国第五位。期间,获绿色建筑标识个数位居全省前三位的是秦皇岛、石家庄和邯郸。

      (三)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14年,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1014万平方米,累计达到9006.19万平方米,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总量的77.13%。自2015年起,省级既改奖补资金由年底拨付改为年初拨付,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2014年承德市综合改造率100%,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但也有部分市和省直管县未完成任务。2015年安排改造任务885万平方米务,大部分已完成前期设计、招标等工作,陆续开工。今年,唐山市、承德市荣获住建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优秀示范城市称号。

      (四)供热计量改革。2014年以来,各地在完善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体系、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11个设区市和部分县级市出台了3:7计量收费政策。2014-2015采暖期,全省供热计量收费面积12301.93万平方米。承德、唐山、邯郸、张家口、廊坊、邢台、沧州等7个城市,实现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比例40%的工作目标,其中,承德、唐山分别达到49.9%和46%。 其他4个设区市未实现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比例40%的工作目标。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4年,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678.25万平方米,占城镇竣工建筑面积的42%;累计达到1.65亿平方米。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示范县(区),绝大多数完成了示范建设内容。在21个(装机容量36.6兆瓦)列入国家光电建筑示范的项目中,有19个(装机容量32.1兆瓦)已建成并通过验收。省厅印发《在全省规模化开展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的通知》,确定邯郸、张家口两市为试点示范,为全省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借鉴。保定雄县县城地热能供暖高达90%以上。

      (六)公共建筑节能。新的省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进入调试阶段,初步实现能耗统计数据网络传输。6个设区市建成市级中转能耗监测平台,3个市正在建设过程中。保定、唐山、张家口、辛集市较好地完成了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任务,邯郸、承德、廊坊市也有一定进展;有的市和省直管县尚未开展相应工作。

      (七)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省厅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大力培育发展节能建材产业,新型建材平均使用率已达到61%。加大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推广应用力度,承德市成为全国12个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试点地区之一,也是全国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

      省厅颁布《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5年版)》,进一步提高我省绿色环保建材装备在建设工程中应用水平;颁布《河北省实心粘土砖和粘土制品替代产品(技术)目录(第一批)》,为全省统一拆除砖瓦窑行动提供支撑。大力推广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全省在建工程80多万平方米,累计竣工500多万平方米,并有600万平方米正在进行设计。张家口、辛集保持了较高的一体化技术应用比例。

      (八)住宅产业现代化。2015年3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重点举措和支持政策。省厅颁布实施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生产、施工和质量验收等4部省级工程建设标准,依托省建研院搭建“产学研用”平台,依托河北建工学院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加快核心技术研发攻关,组建由开发、设计、科研、生产和施工等58家企业参加的技术创新联盟,强化了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技术支撑。目前,全省已有5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和10个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涵盖房地产开发,预制构件和墙材、部品、装备制造,装配施工等多个行业,建成7条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线,年设计产能达40万立方米。

      秦皇岛、唐山、保定、沧州和邯郸等市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目前,白沟国际箱包交易中心等50万平方米的装配式公建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秦皇岛开发区青年周转公寓小区、唐山市丰润区浭阳新城等17万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项目,唐山市联合楼建筑节能改造、沧州市福康家园公租房等18万平方米的钢结构住宅项目,保定、邯郸20万平方米的装配式公建项目已开工建设;保定、邯郸等市已确定40万平方米的住宅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方式进行建设。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供热计量改革步伐仍需加快。主要原因是部分城市政府重视不够,供热企业积极性不高。许多新建建筑安装了计量装置,却没有按要求实行计量收费。有的市新上的供热项目因没有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影响了供热区域内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供热计量收费问题已成为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尤为关键的制约因素。

      (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市、县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尚未摆上应有的位置。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至今绿建项目仍是空白。部分县(市)的个别项目执行强制节能标准仍不到位。

      (三)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任重道远。目前,建造成本相对于传统方式较高,影响了市场接受度和社会认可度。设计、部品生产、施工一体化的产业链尚未形成,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管理方式和现行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还不适应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三、下步工作安排

      2015年是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起步之年。总的要求是:建筑节能强化监管,提高能效;绿色建筑注重规模,提升品质;住宅产业现代化夯实基础,抓好示范。

      (一)关于建筑节能。进一步在建筑设计、审图、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强化审批和监管责任,提高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力,落实过错追究制度,消除新建建筑执行强制节能标准的死角。各设区市、省管县都要抓紧编制建筑能效提升路线图,并在今年10月底前报省住建厅备案。保定、唐山两市75%节能标准试点示范争取在年内取得更大进展,并在推进机制上大胆探索,为全省建筑能效提升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经验。鼓励石家庄、秦皇岛、廊坊、承德、张家口等其他有条件的市,先在主城区推行75%节能标准。

      秦皇岛、石家庄、涿州、保定、承德、唐山要谋划和建设新的被动房示范项目;张家口、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要尽快实现被动房示范项目零的突破,今年底要进入被动房设计阶段,明年正式开工建设;其他7个省直管县(市)明年年底前完成设计,后年上半年开工建设。积极探索既有居住建筑被动房改造、正能房(余能房)建设的新技术和新路子。

      在对具有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存量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今年和“十三五”期间既改任务。加快供热计量改革步伐,狠抓新建建筑计量收费,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面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对具备条件拒不实行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加强对各地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督导力度,2015年设区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50%以上,调动居民参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各地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资金不足等困难,千方百计确保工期和质量,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改造任务。要坚持在改造前对建筑进行诊断、竣工后开展建筑能效测评。

      继续推进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建设,增强软硬件服务功能;抓好各市市级中转平台建设,完成30栋能耗监测末端采集系统建设,并尽快与省级平台联网,更好地适应公共建筑节能监管需要。积极探索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措施,总结唐山、秦皇岛、保定等市的经验做法,推动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

      (二)关于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落实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单体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省会保障性住房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各地保障性住房都要提高绿色建筑的比重。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设区市要创建一批20万平方米以上、县城和县级市要创建一批10万平方米以上的高品质绿色建筑小区,实现规模化发展。科学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绿建标准设计、施工和运行,确保每一项绿色建筑名副其实。

      大力推进太阳能综合利用,加快发展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应用技术,为规模化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创造条件。推广雄县利用地热能实施集中供热的成功经验,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在集中供热没有覆盖的地区,推广土壤源、污水源等热泵供热技术。在严寒地区外的其他市县,推广空气源热泵供暖技术。国务院已批复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我们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把张建口乃至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三)关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以省建筑科技研发中心、绿色建筑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平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高标准推进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华北地区新农村绿色小康住宅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课题研究,年内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与企业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快节能与能源利用适用技术、节地与室外环境适用技术、节水与水资源利用适用技术、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适用技术、室内环境质量适用技术、运营管理适用技术的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

      大力推广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节能门窗、尾矿透水砖、塑料给排水管道等30项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及时淘汰落后的高能耗建材产品。以全面拆除砖瓦窑行动为契机,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粘土制品。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技术下乡活动,满足农村建房刚性需求。及时调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其他工程建设标准,引导设计、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使用新材料。大力推广预拌砂浆,逐步禁止现场搅拌,减少粉尘污染。加强建材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证建材质量。

      (四)关于住宅产业现代化。一是编制发展规划。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制定住宅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发挥规划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分区域、有重点地加以推进。二是提升技术能力。发挥“产学研用”平台作用,设立技术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和技术推广中心,加强核心技术研究,在主体结构工业化的基础上,研发和推广相应的部品体系和室内外装修体系,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能力。三是完善标准体系。编制省级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对已成熟的技术体系以标准设计、技术指南等形式积极推广应用,实现部品部件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编制计价依据,完善工程计价体系,满足住宅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需要。四是推动基地和项目建设。继续扶持和培育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不断完善住宅产业链。大力推动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促企业发展、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高,以规模效应降低建造成本。同时,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推动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建设。五是发挥试点市(县)带动作用。支持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4个试点市和平山、易县、张北3个试点县,在组织引导、政策支持、市场培育、项目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发展模式。六是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认知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适应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队伍、产业工人队伍和管理队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