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全面部署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0.11.2016  16:32
            承德市安委办认真吸取江西宜春丰城电厂冷却塔“11.24”倒塌事故教训,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并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于11月26日及时下发了通知并转发了省里的文件,对全面加强全市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相应部署。
          《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时刻绷紧安全防范工作这根弦。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增强红线意识,牢记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防范工作这根弦,增强忧患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持高度警惕,继续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毫不松懈、严防死守,进一步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平稳。
              要立即在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按照省安委办《紧急通知》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迅速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跟进、再落实,立即在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与此同时,对前一阶段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凡工作不严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的要立即纠正,要抓住重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严肃查处事故。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特别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发展改革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建设项目有关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和其他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对所属区域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统一组织领导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协调、配合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通知》提出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