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上一季熏腊肉,这一季柴火鸡

13.03.2015  15:40

    半年内,云南昆明新开几十家柴火鸡馆,因柴火鸡烧柴烹制,产生大量烟雾,既损害健康又污染环境,昆明市环保部门表示,目前对于新开的柴火鸡店一律不予审批;对于现存的柴火鸡店,也要求其使用环保杠炭等安全燃料。但大多商户表示对于环保局限期整改的规定并不知情。(3月12日《昆明日报》)

    柴火鸡当然要烧柴火,但城市里烟熏火燎,任谁也会受不了。因此,昆明环保部门的举措,可能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不过,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早有规定: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都属于高污染燃料。柴火鸡所烧的木柴,确实属于禁烧范围。但问题是,顾名思义的柴火鸡,为什么在申请开店前没有被半路拦截下来呢?

    柴火鸡今天的命运,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蜀地的熏腊肉。去年,四川和重庆遇重污染天气,很多人把熏腊肉看作PM2.5上升的肇因之一。达州市更是宣布,当地空气污染的祸首是熏腊肉。后来没法子,民间志愿者走访测试,结果发现:熏腊肉产生的PM2.5影响范围不超过50米,对下风处5至20米的范围影响最大。于是结论就是:熏腊肉虽然增加了空气中的污染物总量,但因其比较分散,且影响范围有限,并非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

    客观地说,叫停熏腊肉也好,取缔柴火鸡也罢,其实也不是没有道理。不能说它们的影响仅限“周边”,于是污染就可以忽略不计。如果这个逻辑是可以接受的,那么,一家非法化工厂的影响范围也就是几户邻居,一辆汽车排放的尾气影响范围不过几米……咫尺天涯,都没有什么大不了,还用治理干嘛?某种意义上说,柴火鸡的“限期整改”,确实有事后诸葛的意味,审批程序不是不可以商榷,但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职能部门在具体而微的领域净化环境的时候,总是不被舆论及公众领情、甚至于要“胡搅蛮缠”呢?

    这个问题恐怕离不开下面几个道理:一则,在大气污染治理议题上,民众最怕的,是“抓小放大”。今年两会前夕,新任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召开媒体座谈会时也坦言,过去环境执法过松、过软,环保不守法是常态。在这样的背景下,兴师动众去整治熏腊肉或柴火鸡,也许合法合规,却显得不太合情合理。二则,尽管环境执法不应该有先后之分,但起码在对舌尖上的美味动手之前,是不是应该铺垫一下同样给力的工业治污行动、环境问责程序呢?治污,公民权利要让渡,企事业单位的眼前利益呢?

    不到万不得已,不得折损公民私权——这是治理雾霾等行政执法的底线。柴火鸡不是非吃不可,熏腊肉也许会沉寂于历史,不过,要天蓝水净、山川秀美,柴火鸡与熏腊肉是迫在眉睫的最后一步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