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牵住问责“牛鼻子”激发干部担当劲
长城网廊坊8月20日电(记者 刘振山 通讯员 沈宁)在廊坊市永清县近日召开的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了县信访局科员李浩大操大办“升学宴”的顶风违纪案件,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分别给予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石文江和派驻纪检组长伊文娜党内警告处分,36名参加宴请的公职人员被全县通报批评。
2015年,廊坊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问责追究力度一次比一次强,这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释放出强烈信号——廊坊市委将2015年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问责年”决不只是说说。
细化问责情形,牢牢抓住问责在落实“两个责任”中的提纲挈领作用,制定出台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列出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28种情形以及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22种情形,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不力、各种配套制度不落实、整治作风问题不力等情形,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和适用处分,以此建立起按图索骥、对号入座式的责任倒查倒逼机制。2月10日,廊坊市供销社原工会主任吴宝昭等人顶风违纪,严重违反市委、市政府“八条禁令”问题,两名主要当事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其他5名当事人受到相应纪律处分,同时,对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廊坊市供销社党组、霸州市政府党组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廊坊市政府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严厉问责执行,廊坊市将2015年作为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年。今年以来,廊坊市纪委在“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纠“四风”等各类专项检查中,突出加强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督导致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腐败问题严重、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的追究力度。追究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相关领导的责任。6月18日,中、省纪委暗访组对廊坊市粮食局进行明察暗访时,财审科长王守珠拒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廊坊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守珠党内警告处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免去其行政职务。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石通报批评。至目前,廊坊市共问责追究领导干部51名。
问责效果初显,在严厉问责的高压态势下,今年以来,廊坊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动担当,立足抓早抓小、提前防范,集中开展了廉政谈话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各级党委(党组)及相关责任人根据自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信息通报,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提醒活动,实现早提醒、早纠正,避免小病拖成大病、小错酿成大祸。至目前,廊坊市直各部门共开展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275人次,约谈部门领导及中层干部1564人次,提出意见建议492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正成为廊坊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自觉行动,助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