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水务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11.12.2014  18:12

              近日,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表彰了2012~2013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廊坊市水务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长期以来,廊坊市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日常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创了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一是将文明单位创建与建设学习型机关有机结合。研究制定年度机关学习计划,将每周五下午定为机关学习日,重点宣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新时期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巩固提高水利干部的综合素质。同时,注重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首次覆盖全市乡(镇)的水利员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了基层水利建设、管理与服务能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二是将文明单位创建与建设法治型机关有机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水,将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纳入水法制建设重要内容,开展年度水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导考核,作为全市惟一的市直单位荣获全省依法行政优秀单位。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机关标准化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升行业能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三是将文明单位创建与建设和谐型机关有机结合。建立“善行功德榜”、开设道德讲堂,通过静默省心、唱歌曲、学模范、讲故事、谈感悟、诵经典、送吉祥等形式,传扬中华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风范。并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利用“五·一”、“五·四”、“七·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纪念建党文艺汇演、体育比赛、优秀党员评选、春节慰问老职工、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活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是将文明单位创建与建设廉政型机关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党员干部约谈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创新开展“家人嘱廉、亲情促廉”系列活动,以新颖的活动形式和丰富的活动内容,有效促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
              五是将文明单位创建与建设实干型机关有机结合。紧紧围绕全市“绿色、高端、率先、和谐”发展的目标定位,突破传统水利发展模式,着力提升防洪安全的保障力、水资源的承载力、水生态文明的推动力、依法治水的执行力“四种能力”,着力打造农业高效节水、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安全区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河道现代化建设与管理等“六大水务品牌”。


来源:廊坊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