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22.03.2016  19:17
  为推进低保城乡统筹,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差距,近日,廊坊市调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其中,三河、大厂、香河、广阳、安次、固安、霸州等县(市、区)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60元;永清、文安、大城等县由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340元,补差标准随之上浮。

  同时,按照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的要求,对扶贫线同步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