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 机动车限行

08.10.2014  23:32

    河北新闻网10月8日讯(记者常方圆)廊坊市政府10月8日发布信息:即日起至10月11日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响应。根据重污染天气III级预警响应机制,10月9日至11日廊坊市主城区环线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以内,7时至20时将实行机动车限行,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

    10月9日,廊坊市将限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10月10日限行尾号为3和8,10月11日限行尾号为5和0。尾号为字母的按“0”管理,交管部门提醒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遵守限行规定。此外,廊坊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响应期间,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工作时间,建议市民乘坐公交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