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计量院廊坊分院召开GB 11887-2012第1号修改单宣贯会

26.04.2016  21:26

      GB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5月4日起正式执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标准,规范首饰标识标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贵金属首饰行业健康发展,4月15日,河北省计量院廊坊分院珠宝质检站举办了GB 11887-2012第1号修改单标准宣贯会,廊坊市工商局派员出席了会议,廊坊各地60多家贵金属珠宝首饰经营单位派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该院邱东岳院长将2016年廊坊珠宝质检站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介绍,一要加强网站建设,实现证书(标签)的网上查询服务;二要积极筹办成立廊坊市贵金属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廊坊地区贵金属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质检站站长李淑娟对GB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内容结合实例、图文并茂地做了详细解读,并突出强调新标准的最大变化是取消了“千足金”、“千足铂”、“千足钯”、“千足银”的纯度命名。贵金属含量大于990‰的首饰,必须被标注为足金(铂、钯、银),并且贵金属首饰的标签(证书)中的产品名称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4项内容。如,金含量达到999.0‰的项链,其规范的命名为“足金项链”,而不能称为“足金999项链  ”、“999足金项链”、“足金项链(Au999)”等。


      此外,该院表示此次国家标准的修订,具有一定的消费引导性,引导消费向金银首饰的花色、做工等转变,不要一味追求高纯度的概念。同时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的商场购买金银首饰,到经过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