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20.10.2016  00:39

10月19日,廊坊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廊坊中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着力实现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有关情况。

廊坊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建亮出席发布会并作主题发布。廊坊中院研究室主任王金团、廊坊中院调解庭庭长杨心冰参加发布会。廊坊中院宣传处处长、新闻发言人高占国主持发布会。

赵建亮副院长向社会各界介绍了《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的总体部署,不断深化发展“廊坊经验”,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廊坊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廊坊中院于近日出台了《关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多元解纷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司法引领、法治保障,以及社会综合治理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协调推动。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诉非衔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廊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廊坊中院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保证法官集中处理审判核心业务,并继续深化发展“廊坊经验”,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的司法助力作用,探索民间解纷力量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基础作用,探索信息科技支撑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的平台作用,为方便民众利用多种渠道解决纠纷,最终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效益全民共享的背景下出台了《关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赵建亮副院长又对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开展情况作了介绍。一是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保证法官集中处理审判核心业务,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量和结案率,充分发挥司法定分止争、调整社会关系、保障经济发展的司法职能。积极推进“阳光司法”,深化审判公开,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解决矛盾纠纷方式的认同度。二是健全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按最高人民法院建设“智慧法院”的目标,我市两级法院将以健全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抓手,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引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或者商事调解组织等作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进驻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等部门设立调解工作室,接受法院登记立案前委派、登记立案后委托调解的案件。三是重点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各基层法院要结合辖区实际,将乡(镇)法庭纳入审判管理,强化法庭网上办公办案系统和诉调对接平台系统应用,建立绩效考核多元化指标。建立常态化指导调解工作机制及诉前案件分流机制,完善乡镇法庭与中心法庭、中心法庭与基层法院之间的案件流转衔接机制,并明确移送标准。在村(居委会)综治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加强人民法庭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协作联动,切实发挥好基层法庭案件审判、纠纷调解、指导民调、综合治理、司法宣传、司法确认和联络人民陪审员等职能。四是探索调解前置。在交通事故、婚姻和继承、追索物业费和供暖费、10万元以下的借款合同和买卖合同纠纷等五类案件中,探索推行立案前调解程序前置改革。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要开展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小额债务、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由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五是强化衔接配合。两级法院将继续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建设,完善与综治中心衔接,建立劝导、引导、分流调解制度,按照先调解后诉讼、在诉讼中先行调解的原则,先劝导当事人率先接受行政调解或人民调解处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支持行政机关或者行政调解组织在其职责范围依法开展行政和解、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对接,不断完善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协助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范围和规模,支持和鼓励其他社团组织参与解决与其职能相关的纠纷,积极推动民间解纷力量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雄厚基础作用。

赵建亮副院长对落实《实施意见》所采取的主要举措作了介绍。廊坊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实施意见》中特别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实施意见》有效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诉调对接工作涉及到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管理、司法统计等多个部门,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廊坊中院确实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为组长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建亮主抓此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督导各部门落实此项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形成一盘棋。同时,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推动出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地方配套文件,促进构建科学、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二是加强指导监督。两级法院明确专门机构,制定落实方案,积极开展本辖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单位的评选工作,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及时总结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加强经费保障。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将纠纷解决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探索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纠纷解决委托给社会力量承担。支持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按照市场化运作,根据当事人的需求提供纠纷解决服务。四是加强职业培训。发挥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培训机构,培养师资队伍,设置培训课程,完善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的培训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调解员资质认证制度,共同完善调解员职业水平评价体系。五是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宣传“党政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现代纠纷解决理念,营造诚信友善、理性平和、文明和谐、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

应邀、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新社、法治中国、河北日报、共产党员杂志社、河北法制报、燕赵都市报、长城网、河北新闻网、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廊坊广播电视、新浪网、网易新闻等10余家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