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召开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新闻发布会

28.08.2015  09:05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社会公民对危险驾驶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的发生,确实提升惩治危险驾驶罪的震慑力。8月27日下午,廊坊中院召开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新闻发布会。廊坊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徐兵介绍了2015年以来廊坊两级法院审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廊坊中院刑二庭副庭长陈克祥发布了3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5年1至8月份,该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11件,判处被告人111人;审结二审危险驾驶犯罪案件7件,其中撤诉4件,维持3件。从审结的案件情况来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呈现如下特点:一是从年龄和性别上看,被告人大部分是中青年男子,有个别是老年人、妇女,年龄最小为19岁,最大为64岁;二是从驾驶的交通工具上看,驾驶的机动车型主要以小汽车、摩托车为主;三是从醉驾成因分析,主要是驾驶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劝酒、派酒等不良风俗习惯影响较深;四是从醉驾的后果来看,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大,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五是从打击力度上看,酒驾案件一审判决后,二审无一发还和改判,始终保持对危险驾驶犯罪的高压态势。

   该市两级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犯罪,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刑法的规定,坚决依法惩治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对危险驾驶案件可能逃避审判的被告人及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启动快速审理机制,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另一方面,如果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确有悔改表现,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办案人员在进行社会调查、风险评估、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判决,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的工作中,全市法院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不断提高办理该类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形成打击危险驾驶犯罪的合力,有效惩处犯罪行为。同时,倡议社会各界积极行动,依法依规遵守相关法规,提倡文明饮酒新风尚,杜绝酒后驾驶恶习,使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不再受到危险驾驶犯罪的威胁。

   会议由廊坊中院新闻发言人、宣传处处长高占国主持。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