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七项措施落实司法为民

24.10.2014  17:26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廊坊中院在广泛争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代办)和网络立案机制,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简化立案手续,减少群众讼累。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完善司法服务中心职能,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方便群众诉讼。

二是大力推进“一乡一庭”建设,按照法定程序新遴选人民陪审员451名,全市达到783名,报批“一乡一庭”28个,5个已挂牌运转,与原有42个中心法庭一起,发挥服务基层作用。

三是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和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机制,严惩“老赖”,截至目前,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曝光403人,对306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严令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共为41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28万元。

五是积极回应群众吁求,针对群众反映缴纳诉讼费程序繁琐、耗时费力的问题,协调财政局等单位,将缴费专用账户挪到邻近法院的农村合作信用社,缴纳诉讼费由原来的平均2小时缩短为3分钟;主动简化退费审批手续,由原来的多级审批减少为一次性解决,彻底解决缴费难、退费难的问题。

六是针对群众反映法律文书审级周转时间长、送达不及时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机要文件传递管理规定》,将机要寄发改为专人取送,法律文书传递由原来的平均20天缩短至4天,极大地提高审判效率。

七是针对当事人提出等候出庭时没有休息区的实际,市法院在自身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改建了当事人服务区,受到群众认可。活动中,累计出台便民利民措施21条,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11项,办理惠民实事89件。通过这些做法,让百姓看到了切切实实的变化,感受到了可看见、可感知的公平正义。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