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刑一庭原庭长赵江辉被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10.01.2019  00:21

1月7日,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刑一庭原庭长赵江辉被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2017年11月19日凌晨,年仅47岁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赵江辉被癌魔夺去了生命。他虽然走了,但他的精神永驻。

1993年7月,赵江辉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北高院。在告申庭、立案庭、信访办期间,他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全力做好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累计接访7000余人次,他所办理的70余件申诉信访案件也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到刑一庭后,无论是任副庭长还是庭长,他都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行法官的职责,先后研究重大刑事案件1300余件,审改签发裁判文书1600余份,并主审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他主审及审核的案件无一错案。作为审委会委员,他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2月,赵江辉带领河北高院精准扶贫工作组来到丰宁满族自治县扶贫。他挂职丰宁县委常委,被任命为省直驻丰宁扶贫工作队总队长、选将营乡经堂村第一书记。他积极带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在扶贫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被河北省委评为“全省脱贫攻坚贡献奖”,还被河北省委授予“全省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光荣称号。

患病期间,他始终保持着乐观主义精神,并依然关心着法院工作和建设,依然牵挂着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冷暖。

赵江辉去世后,河北高院为他追记了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