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预警提前1至2天发布

07.01.2015  13:11

  日前,修订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与之前的应急预案相比,新出台的应急预案更加严格。在发出黄色预警,实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中就要求建材行业(包括水泥、钙镁、陶瓷等)停产;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等。而发出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中要求: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车牌尾号,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在发出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中要求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实行单双号通行,乘坐公交车免费;经批准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采取弹性工作制,企业可自主决定弹性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