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网络传销新挑战的几点思考

27.06.2018  15:54

  2017年以来,全国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传销活动得到遏制。但是,随着互联网不断普及,无接触、网络化、分散化的网络传销频繁出现,防范、打击传销的形势严峻。
  
  2017年7月26日,北京警方发布消息称,部分“善心汇”成员被煽动非法聚集,63人因涉嫌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查明,2016年5月以来,张某等人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幌子,采取“拉人头”等方式发展会员,骗取财物,诱使全国500多万人参加,是近年来较为罕见的特大传销案。
  
  2018年5月8日,广州警方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号称“财富永动机”的“云联惠”网络传销组织被摧毁。经查,该团伙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公司,并搭建“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噱头,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无疑,“云联惠”网络传销案是2018年以来全国打击传销影响最大的案件。
  
  时间再往前推一年,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对号称“颠覆一切商业模式”的“云在指尖”网络传销组织进行处罚,直接摧毁了这一以“微商”为特征的传销组织。
  
  上述标志性案例表明,传统的“拉人头”聚集型传销正在“转战”互联网,其涉众型、欺骗性十分突出,对我国打击传销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辨析新的特点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最近几年活跃的互联网传销平台已达3534家,活跃人数达3176万人,传销平台日均增长30个,2017年新出现的平台占比达58%。与传统传销比较,互联网传销呈现四个特点。
  
  一在名称登记方面,传销组织一般选择在大城市开展活动。与过去几年以线下为主的传销组织经常选择在三、四线城市登记“生物公司”“农业公司”等不同,目前传销组织一般选择在大城市开展活动,登记“科技公司”“网络公司”以掩盖传销本质,披着合法的主体资格等外衣搞传销。
  
  二在参与人员方面,高收入人群增加,年轻化、低学历、职业化趋势明显。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商局通过分析已查处的传销案件发现,不少“老板级”“大腕级”人员参与传销组织,34岁以下的参与传销人员占大多数。虽然高学历人员参与传销有增多之势,但主要参与人群还是以低学历人群为主。职业传销人员同时参与或领导多个传销组织,而一部分团队头目职业化从事传销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三在发展方式方面,互联网传销方式比传统传销多样。传统传销多为假借工程、生意、招聘等名义,发展对象主要是亲戚、朋友、熟人,集中开会“洗脑”;互联网传销则主要假借原始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还、社会公益等名义,通过互联网特别是移动客户端推荐、添加人员,采取线上宣传“洗脑”,线下开会造势,以手机转账结算的方式流转资金,搭建非接触、跨区域、“千脚虫”式的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组织。
  
  四在社会危害方面,互联网传销产生社会危害的范围要比传统传销广。传统传销主要在局部地区产生社会危害,伤及的是传销人员自己的亲戚圈、朋友圈。互联网传销的危害则是大范围、跨地区、全国性的,伤及的是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善心汇”就是典型一例。
  
  针对互联网传销这些新特点,笔者认为,监管部门应调整思路,除了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外,更应着眼防范,加强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无传销社区(村、街道)”等工作。

   把握传销本质
  
  传销的本质是欺诈,这是区分传销和直销的重要因素。打击和防范传销必须抓住本质,直击要害。传销的欺诈性在互联网时代有很多表现。
  
  一是做大场面,欺诈公众。传销组织将其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战略举措、标志性建筑、标志性人物、标志性事件等挂钩,跟形势、玩概念,欺骗性极强。如“善心汇”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旗号,“云联惠”标榜去库存、拉内需。一些传销组织甚至以招商引资、投资兴业、推销地方特色产品等名义,骗取具有公信力的机构或者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人的信任,让他们为传销组织背书站台。
  
  二是虚假宣传,欺诈新人。绝大多数传销组织会通过其自设或者合作的网站,地方或行业媒体,自办或联办的“商学院”等训练机构,各地最大型、最豪华、最具标志性的会场或酒店,以虚假的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夸大其实力、吹嘘其前景。如“云联惠”的“消费全返”“每天返还万分之五”等宣传用语就涉嫌虚假宣传。此外,传销组织用各种虚假的手段包装其团队领袖、展示其成功生活。
  
  二是嫁接实业,欺诈会员。一些传销组织自己没有任何产品,为了给新成员造成“有实力”“干实事”的印象,常常以“合作”的名义与实体经济嫁接,然后带着会员参观考察、赢得信任。如“善心汇”谎称自己不同于其他金融互助平台,拥有自己的实业,在海南有2000多亩的黄花梨基地、1.1万亩椰子林、5A级景区槟榔谷等等。
  
  三是粉墨登场,欺诈社会。所有的传销组织都会神化其领导人,以搞慈善活动为名装点门面。如,“善心汇”曾经给某基金会捐款,然后拿着这张有巨额支票的照片到处招摇撞骗。“云联惠”经常宣传董事长黄某荣获“2014中国经济人物”“中国民族品牌十大领军人物”“中国科技创新企业领军人物”称号,还以企业家身份参加了国家级的一些论坛。传销组织往往是由上而下,越吹越大,忽悠人加入。执法人员如果不抓住传销的欺诈本质分析问题,单纯从“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形式要件上去把握,则容易良莠不分、错误定性。

   争取领导重视
  
  防范和打击传销,特别是打击网络传销是一项牵动全局、耗时耗力、涉安涉稳的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需要各个部门积极沟通协作,需要各条战线通力配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经常向党委、政府领导报告传销态势、讲清传销危害,通过联席会议让各协作部门领导认清和处理好防范传销与打击传销的关系、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关系、责任感和成就感的关系、部门职责和政府领导的关系、打击传销和风险防控的关系。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传销要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防止传销活动反复蔓延。
  
  2012年,针对一个屡打屡犯的传销组织,湖北省利川市工商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系统上下全体动员,通过两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捣毁传销窝点22个,遣散传销人员366名,解救被骗人员22人,13名传销骨干被公安机关刑拘,摧毁了这一传销团伙。

   坚持依法行政
  
  网络传销涉案人员众多、资金流转复杂。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当事人必然穷尽各种手段与监管部门斗智斗勇斗法。因此,查办此类传销案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在事实调查、证据收集、程序运行、法律法规把握等各个方面都必须以法治为基础。否则,执法部门不仅无法取得打击传销的效果,还有可能发生被行政诉讼的风险。笔者认为,依法开展打击传销工作要注意三个方面。
  
  一是仔细研判案情。网络传销往往此地注册,彼地建网,多地发展。因此,执法机关需要事先通过网络监测、数据分析,确定其活动的重点地区、组织的关键人物、资金的重点流向,再确定案件的当事人和办案机关,拟定调查提纲,防止多头立案、分散打击。
  
  网络传销层级和人数多,一般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发现案件线索和初步调查时,需积极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一旦认定涉罪,最好将案卷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如果建议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先行调查甚至结案,处罚到位后再移送的,也要严守法定程序。
  
  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注意收集能够证明案件来源的证据、当事人身份认定的证据、现场检查的证据、官方网站的证据、发展人员的证据、构成层级的证据、吸收资金和返还“报酬”的证据、违法所得计算的证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证据、案件程序合法的证据等,并注意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和证明力。同时,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办案,审慎行使执法机关的内部核审权、自由裁量权,坚持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经案审会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此外,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所有案卷材料精心保管并做好应诉准备,严格依法办案,并做到廉洁自律,防范执法风险。
  
  三是依法准确定性。网络传销由于涉及人员多,可能达到立案标准的人也很多。严格说来,除了被刑事打击的外,其他参与人员只要构成《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列的传销行为,都应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因此,要严格按照《禁止传销条例》把握传销构成的要件: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是否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是否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执法人员要防止把传销活动参加者的行为定性为传销违法行为。《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参与传销人员属于被教育、转化的对象,不能把“参加”传销违法活动和“组织、领导”传销组织开展活动混为一谈。

   注重防范在先
  
  实践证明,防范传销比打击传销更需要引起重视。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需做到打防并重,两手都要硬。防范要强基础,覆盖范围要尽可能广,打击要连根拔,防止死灰复燃。
  
  通过媒体宣传是防范传销的重要手段。媒体是舆论阵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树立抢占舆论高地的意识,积极主动和媒体打交道,善于运用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特别是运用讲故事等形式,以发生在当前的、身边的、实实在在的案例,普及识别和防范传销的知识。要少用简单的横幅、标语、口号式的宣传形式,通过培训、会议、现身说法等形式把传销的特点讲清楚。
  
  加强监管是防范传销的主要手段。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条线指导相结合,防范方案和考核验收相结合。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弄懂有关传销的概念,如1040工程、五级三阶制、两条线、对碰奖、层碰奖、资本运作、微商等。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培训消除一些执法人员模糊、不良认识,如我们这里没有传销,打击传销是政府的事、是公安的事,打击传销吃力不讨好,直销和传销是一回事,“无传销社区”创建是形式主义等。要通过教育培训、查办案件,厘清职责,明确责任,增强本领,坚定信心。
  
  创建“无传销社区”是防范传销的有效方式。要仔细研究“无传销社区”“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的标准,如发现处置及时,无经常性传销活动发生;打击整治有效,无传销人员大规模聚集;案件查处有力,无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日常管理到位,无传销活动监控盲区;处置预案完善,无传销引发社会稳定事件;宣传教育主动,无辖区居民大规模参与传销。
  
  基层组织是防范传销的主力军。如果说打击传销特别是网络传销主要靠县以上公安机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防范传销则要靠基层组织。只要基层组织发挥作用,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支部主题活动、清查出租房屋、协助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等,就可以有效防范传销活动在辖区发生。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把普及防范传销知识、积极创建“无传销”纳入6月开展的“支部主题党日”指定学习内容,通过此举武装全体共产党员。目前,以全体党员为骨干,全州已掀起防范传销的宣传、教育热潮,“无传销”创建逐步进入乡镇、村,防范传销的效果正在显现。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商局 刘慎锐

                                                                                                       来源:中国工商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