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新一轮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后,伴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落地,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已处于稳中向好的趋势。但在第一财经、艺康集团2日举办的“中国食品健康七星公约联盟·星研会”活动上,食品安全专家、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表示:“现代政府的责任是要纠正、解决、弥补市场失灵,因此监管是市场的补充,而不是替代。”
胡颖廉表示,现代社会食品安全问题的本质是市场失灵,假冒伪劣、恶意欺诈、不卫生不合格、虚假标签等问题归纳起来就是市场失灵,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他说,市场本身才是主体,市场自身的良好运作是本原所在。我们不能本末倒置,把监管反过来当作主体,而把市场机制当作补充。这样的认识在国外是共识和常识,但在国内不是,还需要专家、学者来呼吁、来提倡。
“讲市场机制,不是要否定政府监管的作用,而是要回归它的本原、本质状态。”胡颖廉表示。
时任国务委员马凯2013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上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时表示:“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而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2013年6月17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上说,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核心是建立优胜劣汰的质量发展市场机制,其中的产品质量——包括食品安全质量,最终要靠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来决定。只有企业真正承担起主体责任,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市场失灵。
“‘鼓励’一词,旧(食品安全)法中共出现7次,新法中出现了10次。还有‘倡导’,这类词汇其实都在传递一个信号——‘这个事即便政府不是强制你做的,但也是鼓励你、希望你做的。’鼓励‘实际上是用一种市场机制,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让企业提供更多、更好、更安全、质量更高的食品。”胡颖廉表示。
胡颖廉觉得现状尚不容乐观,“尽管政府部门、政策和法律都在提市场机制,但这个市场机制在现实中运作得好吗?答案是不容乐观。市场机制的核心是优胜劣汰。通过’优‘和’劣‘的评价来实现’胜‘和’汰‘的结果。然而在市场中有很多阻碍优胜劣汰的因素,第一个就是信息不对称——到底哪个产品好哪个产品不好、哪家企业守法,消费者不知道。”他说,其次是公共产品,需求方不在乎优劣,很难实现优胜劣汰;第三是外部性——成本和收益不是内化到生产经营者本身;第四是垄断,包括自然垄断、行政垄断,没有选择,往往导致“只有劣没有优”。“这些阻碍市场机制发挥的因素,在我们国家当前都存在。我们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如何来破解这些因素,政府要做的事情是通过政策来破解这些因素,让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能真正起作用。”胡颖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