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有了规范

08.01.2018  09:21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首个行政审批地方标准《卫生计生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公布。《总则》以最大限度准确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为核心,以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全面规范、统一广西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审批流程。

  该《总则》涵盖了广西卫生计生系统自治区、市、县三级全部行政许可事项操作的术语和定义、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办理时间和地点、权限划分、办结时限、廉政风险、追责情形等全过程的20多个环节。最大限度地为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提供便利。在受理环节,《总则》还给出了“容缺受理”模式。当申请人向行政审批机关作出补齐非必要材料和守法经营、接受监管意思表示的书面承诺后,审批机关必须当场或在申办平台上,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出具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办理事项受理通知书》,最大程度方便申请人。

  该《总则》填补了广西行政审批领域的空白,对推进行政许可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监督,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