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追问:我们几时也放“痛经假”?

17.02.2016  15:51

  文/羊城晚报记者 甘韵仪

  去年年底,“广东拟放痛经假”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有人认为“够体贴”拍手称快,有人认为“不现实”提出质疑。昨日,“安徽3月起实施痛经假”的消息被热转,再一次搅动舆论的漩涡,引来广州坊间议论纷纷。

  话题1 广东的“痛经假”几时落地呢?

  继海南、湖北等地之后,安徽省也出台了“痛经假”相关政策,自今年3月起,女职工可通过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用人单位申请“痛经假”。

  “当听到安徽要放‘痛经假’,作为一名广州人,我愕然了,这不是年前广州讨论得沸沸扬扬的事情吗?安徽反而先实施了,广东说好的‘痛经假’呢?”有网友如是说。

  去年11月3日,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送审稿的第六条被解读为女职工的“痛经假”,并引发了社会的讨论。该条规定提出,“长时间不能离开劳动岗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经医疗机构证明(半年有效)患有重度痛经而不能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经期给予1天的带薪休息。

  时隔三个多月,正当这个话题被众多新话题淹没的时候,安徽的一条消息,再次刺激广州的女士们,大家争相追问:广东“痛经假”是否会实施?何时实施?与安徽省的规定有哪些不同?

  话题2 “痛经假”真的有必要实施吗?

  为什么“痛经假”会带来这么高的关注热度?痛经究竟有多痛?“痛经假”有必要实施吗?据医学专家解释,一些女性在生理期间,尤其是前两天,会出现痛经症状,比如小腹胀痛、隐痛等,严重者可伴恶心呕吐、冷汗淋漓,甚至昏厥。如果还坚持上班,情绪欠佳,出现差错的几率较大。

  家住荔湾区的梁小姐告诉记者:“我以前身体不太好,每月来例假都会痛,基本上经期第一天都不能做事,不能走动,一走动就会更痛。所以只能躺在床上,用暖水袋热敷小腹,不能吃水果也不能喝冷饮,还要喝红糖姜水。

  家住天河区的小刘同样有类似经历:“痛的时候,话都说不上来,浑身冒冷汗。一般来说,这一天的工作算是白费了,请不到假就只能在公司耗时间。

  此前有调查显示,97%的网友均对“痛经假”的存在表示赞成,只有1%的网友表示反对。 “请痛经假,是否意味着告诉全世界你的月经周期?”李小姐说,“虽然痛经期间无心工作,但是放痛经假不现实,也没有这个必要,实在无法忍受就请病假。”而梁小姐则认为:“如果真正实施了,这样的福利也只有机关单位的人有机会享受,私企不会理你。

  话题3 意味着女性多一天带薪假?

  有医院医生表示,要开具这项证明并不难,但是痛是个人感受,医生是否能从专业上判别“重度痛经”存在争议。女性中大概60%- 70%会有不同程度的痛经。但因痛经而去就诊的患者大约5%,被诊断为原发性严重痛经的不超过3%。

  不少女网友说,即使医院可以鉴定“重度痛经”,但是当时也不会去开证明,因为疼痛难耐,难以去医院排队挂号,以及拿着证明去单位审批。

  实际上,网友对此存在误解,“送审稿”明确规定,经医疗机构证明(半年有效)患有重度痛经而不能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经期给予1天的带薪休息。这意味着,重度痛经的女职工可以提前开好证明,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这张证明都是有效的,痛经时直接根据证明请假即可,并不需要临时去医院奔波。

  对于“半年有效”,梁小姐还有一种担心:“像我这样,半年前我有痛经的症状,去医院开了证明,享受‘痛经假’,但如今已经不会出现痛经,是否还可以享受请假权利?如果有‘痛经假’,是否意味着有些女性每月多一天假期?是否可以任意选择当月其中一天放‘痛经假’?

  有网友希望广东能从安徽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借鉴经验。

  话题4 用人单位性别歧视势将加剧?

  在“痛经假”引发讨论的时候,市民再次关注到一对矛盾:网上为女性福利欢呼的同时,“女性将更难找工作”的声音也此起彼伏。

  “如今广东已经落实‘全面二孩’,加上‘痛经假’,女性就业是否会面临更多的性别歧视?毕竟患有痛经的女性属于少数,因为少数人牺牲多数人利益是否值得?”在广州工作的女士说。

  另外,也有网友说:“很多企业职工请假后,原本的工作是没其他人做的,也就意味第二天回来得做两天的事,工作量大的能做完当天的就不错了,一天做两天的简直要命。

  广州一互联网公司总经理向记者透露,如果广东实施放“痛经假”,公司肯定会支持,并且按照相关规定批准相关女同事休假。但提及在人才招聘上是否会因此优先考虑男性时,他说:“就目前的政策以及女性的生理情况来说,相信很多企业,包括安徽的企业,都会优先考虑男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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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支持放“痛经假”吗?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痛经不能上班的可申请休假1-2天……日前,安徽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比于1990年通过实施的《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在女性产假、流产假、生理期保护及违规惩罚等方面都有相关更新。新规将于3月1日起施行,老办法同时废止。该消息一出,立刻在网上引发热议。你支持放“痛经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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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支持 22.5%

  整理/赵鹏,数据来源/新浪网

  制表/林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