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管局政委马伟灵涉嫌受贿被查

22.08.2014  12:25

马伟灵(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林霞虹)昨日,广东省检察院官方网站“阳光检务网”通报,日前广东省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马伟灵(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马伟灵今年51岁,广东潮阳人,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1998年至2001年期间参加广东省社科院法学专业学习。1987年7月,刚刚大学毕业的马伟灵即到广东省公安厅工作,此后一直在广东省公安厅工作到2010年,从研究室科员一路做到了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副厅级干部)。

    2010年5月,马伟灵任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汕尾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年12月起至2013年6月,马伟灵任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此后,马伟灵又被调回省公安厅任交管局政委。

    2014年4月30日,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称:“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汕尾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伟灵同志,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7月23日,省公安厅通报称,2013年7月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雷霆扫毒”专项行动,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省公安厅纪委对民警涉毒案件线索及时跟进,严肃查处了包括汕尾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马伟灵在内的27名民警的严重违纪问题,对涉嫌犯罪的汕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兼副局长陈宇铿等1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