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幸福工程”资助3.4万贫困母亲

15.11.2014  22:42

河北网讯(河北日报、河北网记者张淑会)在高邑县富村镇西驿头村,四年前还是贫困母亲的王素英已成了当地有名的小康户,拥有一个占地2亩多的蛋鸡养殖场,存栏鸡4000多只,年纯收入达10多万元。“这一切的源头是2011年‘幸福工程’给的5000元救助金。”日前,王素英在省里组织的活动中给大家介绍经验时,感慨地说。

像王素英这样,河北省共有3.4万名贫困母亲受益于“幸福工程”,其中有85%的受助母亲摆脱贫困,并惠及家庭人口14万。据介绍,“幸福工程”是一项以救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为使命的社会公益活动,主要是动员海内外各界的资金和力量,扶助贫困母亲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其文化和身体素质以及经济和社会地位。

河北省于1996年启动实施“幸福工程”,采取“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组织贫困地区的贫困母亲或城市特困失业母亲兴办生产服务项目,通过资助、培训、义诊等形式落实“治穷、治愚、治病”任务。要求资金要直接资助到户到人,杜绝集体企业使用资助款,资助款每户不超过1万元,发放时要与项目所在县、乡、村及被救助母亲个人签订协议,并以个人存折抵押的形式进行担保,以保证如期还款。截至目前,“幸福工程”已在全省11个市、72个县、271个村建立了幸福工程项目点,累计投入资金达3500多万元。今年,河北省又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争取到了“幸福工程”项目资金100万元,并将其追加到阜平县,用于项目户开展种养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