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6年1月8日 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河北省财政厅厅长 高志立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繁重的改革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治污染、惠民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等突出问题,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面加强收支管理,全省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48.5亿元,为预算的100.7%,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8.3%,超过年初目标0.8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1934亿元,增长3.7%;非税收入714.5亿元,增长23.1%(剔除8项基金转列因素可比增长6.4%)。支出完成5675.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8%,增长22.4%。支出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一是按国家规定有8项政府性基金(97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二是各级按国家盘活存量资金要求,将部分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三是支出进度明显加快,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77.1亿元,为预算的93.5%,下降14.5%;支出完成1396.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3%,下降10.2%,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下降较多。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8亿元,为预算的127.1%;支出完成12.6亿元,为预算的85.8%(按照预算法要求,省级自2015年开始代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法与上年对比)。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93亿元(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省金额不含省与市县间的上解下拨资金,下同),为预算的104.1%;支出完成1556.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7%。根据相关法规,社保基金相互独立,不能调剂使用,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动用历年结余88亿元,其他社保基金年末新增结余125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省本级收入完成484.8亿元,为预算的101%,增长10.1%。其中,税收收入352.5亿元,下降1%;非税收入132.4亿元,增长57%(剔除基金转列因素可比增长2.1%)。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省本级支出预算为727.8亿元。执行中,由于上年结转列入、使用地方政府债券、中央下达专项补助和省对下专项补助、政府性基金调入(按国家盘活存量政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原因,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备案调整为788.7亿元。全年支出完成754.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7%,增长8.6%。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等2896.7亿元,收入总计3381.5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地方政府债券对下转贷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债券还本支出等2591.4亿元,支出总计3346亿元。收支相抵,省本级结转35.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3.9亿元,为预算的103.5%,下降13.9%。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77.7亿元。执行中,由于上年结转、中央新增及下达市县转移支付等原因,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备案调整为159.2亿元。支出完成143.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2%,增长13.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3亿元,为预算的127%,下降1.7%。支出完成3.9亿元,为预算的80.2%,增长89.1%。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1.7亿元,为预算的109%。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86.3亿元,执行中,由于保险支出待遇标准提高、保障人数增加以及征缴费率降低等原因,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备案调整为404.5亿元。支出完成356.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2%(由于中央补助增加,相应减少省级调剂金支出)。社保基金年末新增结余24.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为快报统计数,2015年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5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新的预算法,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深化财税改革,发挥调控作用,促进平稳增长,推动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政策效应较好发挥,有力助推经济平稳增长。一是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向我省倾斜,2015年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资金2221.1亿元,比上年增长9.3%,超过全国平均增幅0.5个百分点,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358.9亿元,增长28.5%,增幅全国第一,同时争取国家改革试点21项、109.8亿元。争取新增债券235亿元、置换债券1185亿元,并在全国最早发行完毕,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年节约融资成本78亿元。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亚行3亿美元大气污染防治贷款获批,世行5亿美元、德国复兴银行1.5亿欧元大气污染防治贷款完成项目前期评估和谈判工作。二是大力拓展筹融资渠道。推广运用PPP模式,举办项目推介会和首届PPP论坛,完善政策体系,加快项目对接,张家口市桥西区集中供热等10个项目签约落地,承德市双峰寺水库等14个项目完成意向签约,13个项目入选全国示范项目(总投资额902亿元,投资额、项目数分居全国第2、3位)。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运作,冀财基金与社会资本方合作设立15支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88亿元。制定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支持经济发展15条措施,整合资金44.35亿元,运用贷款风险补偿、担保补偿、小额票据贴现、小额担保贷款、“政银保”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支持经济发展。三是全面盘活存量资金。认真核查底数,分类处置,全力督导,各级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沉淀”资金186.1亿元(占应收回的100%),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支出。四是着力优化财税环境。不折不扣执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27.6亿元。稳步推进“营改增”,减免税收90多亿元。严格落实中央普遍性降费政策,并自行研究出台15项对小微企业的减免政策,年内为小微企业减费1.5亿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将范围推广到所有适宜领域,全省实施项目约3000个,购买金额87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5倍和3.6倍。
——重点投入继续加大,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省以上科技投入13.3亿元,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平台,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975项,全力支撑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出台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10项措施,省级筹集7亿元,通过财政后补助、购买服务、参股投资、注入资本金等方式,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二是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省级投入优势产业资金15亿元,推进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值同比增长12%,高于规上工业增速。省级投入转型升级资金12亿元,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推动淘汰产能工作开展,完成省重点技改项目806项,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6.5%。三是基础设施水平全面跃升。省级投入140.1亿元,推进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重点项目建设,全省铁路营运里程、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港口通过能力均跃居全国第二位。四是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落实省以上资金10.7亿元,支持我省部分粮食、蔬菜、果品大县优势主导产业及畜牧业加快发展;落实中央奖励资金17.9亿元,调动产粮、产油及生猪调出大县生产积极性,优势产业比重达到70%,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5.5%;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投入省以上资金26.8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29.6万亩,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235个,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88亿公斤、蔬菜生产能力1.2亿公斤。
——惠民政策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省民生支出4597.7亿元,比上年增长25%,占全部支出的81%。一是社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1连增(10%),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人均补助提高7%,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整合省级低保、五保、孤儿和临时救助资金13亿元,推进社会综合救助试点19个。二是支农政策较好落实。整合省以上各类资金69.1亿元,推进9个重点片区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3006个村每村办好15件实事。落实省以上扶贫资金26.6亿元(省级10.8亿元),探索精准扶贫新模式,实施产业扶贫,撬动金融扶贫投入。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72.4亿元,并按照中央要求,调整20%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提高保费标准,降低费率,全省补贴18亿元。三是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省以上补助资金89.2亿元,保障1.5万所中小学运转经费,减轻680多万名农村学生家庭负担,免除95.8万名城市学生学杂费。整合省以上资金27.7亿元,改造农村薄弱学校1万多所。筹措省以上资金19.5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落实省以上资金45.86亿元,支持省属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拨付省以上资金7.6亿元,推进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公共场馆免费开放政策,办好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惠民实事。省级投入8亿元,助力张家口申办冬奥圆满成功。四是工资、养老等改革顺利实施。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研究建立保障工资落实长效机制,顺利完成省直机关公车改革。
——生态治理精准发力,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一是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明显。全省投入82.6亿元,试点范围由上年的49个县(市、区)扩大到63个,推行农业综合水价和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调整农业种植结构28.3万亩,推行农艺节水731万亩,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治理模式,综合治理效果逐步显现。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保障有力。争取中央资金37亿元,省级投入8亿元,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2340辆,淘汰黄标车147万辆。与北京、天津建立起“2+4”对口帮扶机制,京津两市支持我省8.6亿元。三是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又有5个县(市、区)新纳入国家生态功能区补偿范围,总数达39个,加上30个禁止开发区域和引导性补助县,一半以上的县享受中央补助(24亿元)。四是农业生态治理扎实推进。筹措资金21.7亿元,用于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奖补。争取中央资金21.93亿元,推进衡水湖、官厅水库和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争取中央资金5亿元,对南水北调集雨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实施深度整治。
——财政改革步伐加快,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出台《河北省深化财政改革实施方案》,以改革增发展动力、促职能转变、提服务效能。一是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加快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模式在全省推开,各级各部门花钱问效意识明显增强。规范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所有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改进预算控制方式,省级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并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将281项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为118项。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修订99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单位外,113个省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全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设区市级、县区级政府预决算公开率达到100%。二是预算执行管理全面强化。坚持依法征税管费,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监控,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努力堵漏增收,促进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推行网上办税服务,建设“互联网+电子税务局”,完善“网上缴费”、“异地缴费”等便民举措,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以服务方式转变提升征管水平。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批复预算、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督导、通报,督促资金早支出早见效。三是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提升。研究建立绩效监督新机制,对49项专项资金和财政政策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95.2亿元,同时抽取20个部门二级预算单位开展了综合绩效评价。牵头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涉农资金2327.8亿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了整改。规范政府融资方式,健全债务动态管控体系,清理甄别政府存量债务,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保持债务风险在合理区间。健全财政内控机制,制定1项基本制度和10项专项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实现资金管理关键节点、重点流程的风险防范。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内“三期叠加”的大形势和我省淘汰产能、结构调整、治理污染的巨大压力,遇到的困难前所未有,经受的考验前所未有,各级各部门顽强拼搏、奋力攻坚,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保持平稳运行。这五年,财政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全部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由2010年的2409亿元、1332亿元、282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047.7亿元、2648.5亿元、567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0.9%、14.7%、15%。这五年,财政调控和杠杆作用有效发挥,中央各项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地方财政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财政筹融资渠道不断拓宽,财政支出方式有效创新,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增长、转型升级。这五年,民生福祉得到持续改善,全省用于民生事项的支出五年累计17690亿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提高到80%以上,较“十一五”期末高出6个百分点;养老保险、城乡低保、优抚解困、社会安全、就业再就业等保障有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长足发展。这五年,财政改革向纵深推进,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大幅压减,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逐步提高,绩效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债务管控、政府购买服务等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工资、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公务用车等改革稳步实施。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不畏难、不避险,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的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较多。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长低位运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个别地方财政运转困难,省级统筹平衡压力越来越大;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任重道远,特别是推进基层财政改革还面临不少困难;违犯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部门依法理财意识亟待加强。这些问题既是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财政工作的难点,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扎实抓好工作,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的关键之年,编制执行好2016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推动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意义重大。
(一)2016年预算安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当前,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期,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我省更是处于重大战略机遇叠加期,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逐步显现,经济运行的积极因素不断累积,工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的发展动力正在增强,这些将为财政增收奠定一定基础。但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治理大气污染等多重因素影响,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相互交织,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减收增支因素比较集中。一方面,受经济增速放缓、企业效益下滑和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预计2016年财政收入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提高民生保障标准、落实改革性支出、加大发展投入等财政必保事项增多,再加上政府偿债压力逐年加大,收支矛盾将更加尖锐。
2014年以来,中央不断加大财税改革力度,对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去年11月,国务院印发编制2016年预算的通知(国发〔2015〕65号),明确了2016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收支政策和财政改革重点。主要内容包括: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清理重点支出挂钩事项;大力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竞争性领域投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扶贫开发;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强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对涉及增加支出、提高标准的一些重大政策,要按照三年统筹考虑;加强地方债务管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等。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要求,“十三五”时期要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解决好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在各个领域争取资金、项目支持,最大程度地发挥政策效应;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通过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切实加大民生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稳步增长。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减税降费等举措,减轻企业成本,释放供给端活力;强化政策支撑,全力保障基本民生。
根据中央、省委要求和财经运行形势,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同、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的工作主基调,统筹把握稳增长、调结构、治污染、惠民生、防风险的平衡点,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预算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突出重点,预算安排突出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发展所需资金更多通过争取上级支持、用活财政政策、运用市场手段等方式解决。二是注重均衡,兼顾级次、区域及投入结构均衡,规范财政体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升省级调控能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三是改革创新,全面贯彻改革要求,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变财政直补为招标分配、竞争性分配,加大股权投资、PPP模式推行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四是绩效导向,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保证各部门事业发展必需的合理支出;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二)2016年全省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833.9亿元,比上年快报完成增长7%。这一目标是在经济发展预期7%左右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我省财经形势和税收贡献率、以及政策调整因素后提出的,既充分考虑了2016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等因素影响,也考虑到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落实,满足各项民生刚性支出需要。全省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2104.5亿元,收入总计4938.4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867.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1.9%。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71.3亿元,支出总计4938.4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359.7亿元,增长0.7%;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收入8.4亿元、上年结转61.7亿元,收入总计1429.8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349.2亿元,下降8.4%;加上上解中央9.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2亿元、年终结余结转52.2亿元,支出总计1429.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9亿元,下降61.2%,主要是股息利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下降较多;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收入总计8.8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支出安排7.4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亿元,支出总计8.8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09.3亿元,增长7.3%;加上动用上年结余173.8亿元,收入总计1883.1亿元。支出安排1757.7亿元,增长21.4%(增支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提标),加上年终新增结余125.4亿元,支出总计1883.1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预期性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16年省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495亿元,增长2.1%。其中:税收收入379亿元,增长7.5%;非税收入116亿元,下降12.4%(剔除上年一次性收入因素,与上年基本持平)。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省本级预算收入加上:①中央税收返还收入269.7亿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②中央转移支付收入1696.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7.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48.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47.9亿元),③市县上解收入36.4亿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④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4亿元,⑤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6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544.1亿元。
支出预算安排857.4亿元,可比增长6%(剔除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省级留用部分)。省本级预算支出加上:①上解中央支出51.3亿元(比上年下降1.9%),②对市县的税收返还170.6亿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③对市县转移支付1464.8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84.6亿元,提前下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380.2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544.1亿元。
此外,2016年省级拟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支出100亿元,用于落实中央和省委重点工作部署。为加快实施,省级已提前做好项目准备,待国务院下达我省具体债券额度,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预算调整方案。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86.6亿元,增长2.2%,主要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141.62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1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2.87亿元、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4.53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亿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0.94亿元等。省本级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8.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95亿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189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9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按税后利润的15%上缴收益,其他企业按税后利润的10%上缴收益,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19%。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
收入预算安排4.57亿元,增长13.4%,全部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加上上年结转1.82亿元,收入总计6.3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6.39亿元,增长23%。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86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7亿元,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3.04亿元,其他支出0.0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安排409.55亿元,增长7.3%,主要包括:参保人员缴纳的保险费收入170.14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保险补贴收入217.25亿元、保险金存款利息等其他收入22.16亿元。
按照有关支出标准测算,支出预算安排515.53亿元,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9.8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7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5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72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6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需动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历年结余111.7亿元,其他基金预计年末新增结余5.72亿元。
(四)重大支出政策及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省级预算安排,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保障人员和基本运转支出的基础上,突出支持转型升级、突出支持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突出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突出支持生态环境治理、突出支持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着力促进转型升级。安排71.4亿元,可比增长18.6%。一是重点产业发展46.4亿元,支持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推动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等生活性服务加快发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推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快速发展,促进新兴产业聚集化、规模化发展。二是国企改革15.7亿元,落实中央下划煤炭企业亏损补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是沿海地区发展8亿元,推进沿海发展战略实施。四是再担保机构资本金1.25亿元,支持建立省级融资性再担保机构。
——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安排103.4亿元,可比增长15.3%。一是教育发展84.7亿元,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民族教育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推进高等院校建设,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二是科技创新12.2亿元,设立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基金、天使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三是人才培养2亿元,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支持金融创新1.9亿元,实施“政银保”风险补偿,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奖励企业上市等。五是对外开放2.6亿元,支持技术引进,组织经贸洽谈,开展招商引资。
——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安排105.7亿元,可比增长24.2%。一是新型城镇化5.1亿元,通过设立城市建设投资基金,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推进县城市政设施、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建设。二是美丽乡村建设12.5亿元,统筹新民居建设、农村综改13.2亿元,合计25.7亿元,支持11个重点片区和4000个重点村建设。三是扶贫开发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倍,围绕“五个一批”,扶持生产和就业,加快移民搬迁,推进生态保护和教育脱贫。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24.2亿元,整合政策资金,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五是落实惠农政策29.2亿元,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开展农村土地确权,推广农业生产技术。
——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安排98.3亿元,可比增长5.3%。一是交通建设62.8亿元,支持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二是预内基建15亿元,推动实施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三是冬奥会筹备10亿元,推进场馆规划、市政设施、环境治理、高速铁路等建设。四是重点工程7.5亿元,支持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五是推广运用PPP模式3亿元,用于设立PPP基金、示范项目前期费用补贴等。
——着力加强生态环保。安排53亿元,可比增长25%。一是大气污染防治8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二是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7.9亿元,整合相关资金3.6亿元,合计11.5亿元,与中央资金配套,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创新用水管水机制,开展人工增雨(雪)。三是推动林业开发保护2.7亿元,实施太行山绿化工程,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天然林保护。四是节能减排4.7亿元,推进资源节约、循环经济、水污染防治等。五是环境治理26.2亿元,推进引黄入冀补淀、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矿产环境治理、海洋保护、地质勘查、水利设施建设等。
——着力促进民生改善。安排209.5亿元,可比增长10.9%。一是社会保障与就业71.7亿元,实施基础养老金、医疗保险提标扩面,落实“两线合一”、优抚安置、残疾人补助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就业再就业,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二是医疗卫生事业61.5亿元,落实新农合提标、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标,健全大病救助体系,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文化事业7.1亿元,推进文化宣传,加强文物保护,健全文化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是公共安全35.2亿元,实施“护城河”工程,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五是市场监管34亿元,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健全工商、质监管理体制。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切实加强资金审核管理,省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拟安排2.76亿元,下降29.5%。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亿元,下降33%;公务接待费0.37亿元,下降7.5%;因公出国(境)经费0.37亿元,增长9.1%,主要是运动员境外训练参赛、外事部门对外经贸活动增加。
三、认真做好2016年预算管理工作
2016年,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理财行为、约束权力运行,进一步健全地方财政规章,加强改革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财政规章制度体系。认真贯彻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规范理财行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按照法定时限下达资金,按规定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健全管理机制,创新征缴方式,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征管服务水平。
(二)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推进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省以下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各级事权和财力的合理、均衡配置。全面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跟踪税制改革动向,科学制定我省地方税收改革预案,健全地方财政收入体系。完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机制,优化绩效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健全预算管理支撑平台,真正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深化县乡财政改革,强化基层财政建设,提升基层财政履职能力,解决好工作落实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科技教育、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等相关改革,发挥好基础和先导作用。
(三)用活政策资金,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密切关注国家政策方向,精准谋划承接平台和抓手,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树立“政府投入主要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发展和建设资金主要靠市场”的理念,更多依靠PPP、股权投资、担保融资、贴息撬动等方式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放大政府投入效果。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创新财政资金分配和支出方式,通过招标分配、竞争性分配等,提升资金使用效果。
(四)注重风险防控,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融资举债渠道,优化债务层级结构、区域结构和项目结构,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及考核问责机制,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发挥好政府债务稳增长促发展作用。建立健全财政运行监控体系,搭建财政运行监控信息平台,对各级财政收入、支出进度、预算项目、债务管理、资金绩效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定期开展多维度检测分析,及时识别、预警、处置风险,保障各级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同时,加强维稳经费保障,确保我省“护城河”作用更好发挥。
(五)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绩效评价,通过单位自查、财政部门专项检查和审计机关审计,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严格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