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4-2015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15日起发放

06.01.2015  07:53

燕赵晚报讯(记者崔虹)1月15日起,石家庄开始发放2014-2015年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在册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及“两参”退役人员到时候就可以领取集中供热采暖费补贴了。大家注意哦,此次采暖补贴发放时间截止到3月15日。

补贴标准面积这样计算

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每户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低于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重点优抚对象每户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按计费面积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参加集中供热的市内四区和高新区“两参”退役人员(指1954年以来参加对敌14次战役及参加核试验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人员)采暖费补贴,参照其他重点优抚对象采暖费发放渠道和补贴标准执行,即每户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按计费面积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根据“三年大变样”要求,为配合全市拆迁工作,部分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原有住房已经拆除。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的通知》(石政发〔2007〕57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8年第15号)精神,拟对这部分原有住房已经拆除的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按照现居住地供热方式,分别给予采暖补贴。

据介绍,目前省会收取采暖费一般是依据《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补贴标准也是按《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面积进行计算的。《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除按文件规定程序提交相关资料外,须填写《采暖补贴审批表》,按审批工作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