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八项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

27.02.2017  15:37
冀安委办【2017】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我省是危化大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2016年全省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省安委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深刻分析形势,决定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开展以下八项重点工作,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省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对全省已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单位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合法性审查。
  一是审查主要内容。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的;2、超设计能力组织生产和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3、关闭取缔后擅自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的;4、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的;5、未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6、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改变或变更平面布局、设备装置、原辅材料、工艺指标的;7、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未通过验收或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入使用继续进行生产的;8、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随时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9、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运输、特种设备、城乡规划、建筑施工、工商登记注册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组织方式。各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并下发文件,做出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请县政府,并以政府名义下发文件,由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联合审查组,对辖区内的相关企业逐个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是督导检查。各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县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安委办将抽调各市相关人员及专家,混编成组,对合法性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是有关要求。各县(市、区)要对检查情况建立台账档案,实行“一企一档”。审查结果经主管县(市、区)长和县(市、区)长签字、市安委办汇总盖章后报送省安委办备案。对于合法性审查工作不认真、应审查未审查、走过场的,省市安委办将约谈县政府主要领导。省安委办将检查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监督管理。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危险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类。
  一是科学分类。根据企业涉及到的重大危险源等级、易燃易爆品、剧毒品、危险化工工艺等情况,由省里负责与各市沟通,筛选出100家安全风险较高的A类企业。市、县参照省里做法,根据安全风险程度,筛选出B、C、D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并将名单上报省安委办。
  二是执法检查。对于辖区内A类企业,县里组织专家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市里组织专家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省里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记录在案、建立台账,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对于B、C、D类企业,市、县选择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要增强针对性,突出重点。
  三是积极调度。县里每季度末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里,各市每季度将市、县两级检查情况总结后报省里。省安委办每季度对各市检查情况调度一次,对工作开展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
  四是有关要求。凡是发生险情的各类企业,省里要派员到现场,市里均要组织事故分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查实责任、严肃问责,省里均要挂牌督办;凡是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均要停产停业整顿。
  三、对百家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对话活动。省里将分两批对百家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对话,聘请中国化学品协会专家对其进行挪威船级社风险量化评估培训;选派专家深入剖析相关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请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员详细讲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最新颁布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其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知识进行考试;提前告知百家企业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将对其进行不同频次的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先自行开展自查自纠,安监部门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高限处罚。
  各市要做好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组织工作,由各市安全监管主管局长统一带队参加。对因出国和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要进行补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省里将约谈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对企业进行严格执法检查。各地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执法检查,对于辖区内A类企业,县里组织专家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市里组织专家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省里将随机抽查,并分阶段通报检查结果。对不按照计划检查的地区,省安委办将约谈其相关领导;对于存在较大隐患和问题的典型企业,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于符合黑名单条件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
  四、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市要借鉴2015年和2016年全省开展的警示教育经验做法,借鉴成功的课件范本,精选有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精选培训内容,以密切相关的典型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警示教育。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活动效果;要逐一核实人员身份,确保培训真人,不能代替;要明确工作计划、时间节点,确保6月底前要全部结束。各市要将工作方案、活动开展情况上报省安委办,活动开展情况要图文并茂。省安委办将对各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督导,在全省实时通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于警示教育不到位的,将约谈主管副市长。
  五、深入开展班组长安全培训。从全国的事故分析看,87.5%的事故原因是培训不到位。对此,省里将拿出300万元对全省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班组长进行培训,精选培训教师,精制培训课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最基层的组织者,对与事故发生关系最为密切的管理者,以师资巡回的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分班次进行培训,送服务于企业,送安全到班组。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精心组织,时间服从质量,主要看培训效果。省、市将对培训人员进行考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培训不到位、效果不好的,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通报全省。市县要与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培训处全面无缝对接,积极发动,严密组织,确保做到企业所有班组长应培尽培。
  六、积极推行安全风险量化评估。学习借鉴沧州市危险化学品行业量化评估经验,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行挪威船级社量化评估办法。各市要将100家安全风险较高的A类企业紧紧抓在手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里主导、县里组织、企业配合,对100家A类企业进行全面风险量化评估,2017年底前完成。各市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类企业之外的重点企业积极推广量化评估办法,逐步实现全省危化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量化评估全覆盖。各市要及时将评估结果报省安委办备案,省安委办将不定期对评估结果进行抽查检查,抽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七、突出加强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7〕11号)要求,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试生产阶段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加强试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开展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的论证工作。
  二是加强竣工验收环节安全监管。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员参加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认真履行监督核查职责。
  三是严格项目安全审查。要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和规定,消除工程设计缺陷和不足,切实从源头把住关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凡是不按照上述要求组织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的,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八、把烟花爆竹“打非”抓到手上。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的有关规定,各地要把烟花爆竹“打非”紧紧抓到手上,坚持持续的烟花爆竹“打非”行动,经常打,反复打。各市安委办要印发切实可行的“打非”工作方案,并督促县、乡政府制定方案,明确“打非”责任。认真落实“市干部包县,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登记造册,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防止脱离视野。对废弃厂房、院落、出租房、闲置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村里要派专人检查,乡镇派出所、安监站要携带搜爆仪,每月到村里搜爆。检查及搜爆情况由村书记、村主任签字后报乡镇政府,乡镇书记、乡镇长签字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对打非开展及查处情况要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及时曝光。要充分发动“人民战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行为,加大有奖举报的宣传力度,每3个月更换一次有奖举报宣传栏(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打非工作情况,县里要每月调度汇总一次,市里要每季度调度汇总一次,省安委办将派专人随时开展明查暗访,不间断的走村入户实地督导,对暗访、督导情况及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省通报。今后再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要提级调查、严肃问责。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