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中院化解15年行政诉讼积案

08.08.2020  04:50

近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化解一起时间跨度长达15年,案情复杂、协调难度大的行政再审案件。

2006年,建设局向第三人赵某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邻某住宅楼25户居民不满,引发争议。2008年,案件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在经过一审、二审、省检察院抗诉进入再审程序后,又经过一轮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原审第三人赵某提出异议,案件再次进入再审审查程序。

承德中院行政庭主办法官祁春梅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经过仔细阅卷、询问当事人,了解到该案中某建设局为赵某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按实际面积颁发的,且赵某已经按照该证标注的面积兴建了房屋,虽房屋影响了25户居民的相邻权益,但若将房屋拆除,将损失巨大。

面对如此两难局面,祁春梅抓住双方争议的关键,释明法理,阐明利害关系。在经过法官几轮耐心调解后,双方矛盾趋向缓和,终于有了和解的迹象。同时,祁春梅积极联系负责案件执行的双桥区法院。双桥区法院高度重视,院长刘宗秀、主管副院长徐吉同祁春梅一起来到现场勘查,在当事人所在地政府部门领导的配合下,再次共同做调解工作。经过齐心协力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这起跨度长达15年之久的行政争议纠纷案终于圆满化解。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