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2016年第一轮省市县联合稽查行动

27.04.2016  11:15

 

  为打击私盐贩销,遏制私盐蔓延,促进食盐供应和结构调整,根据省社盐管办、省集团公司《2016年加强盐政管理维护专营秩序保障食盐安全的若干意见》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全省盐业市场实际,省盐政稽查总队于4月15日至5月30日组织开展2016年第一轮省市县联合稽查专项行动。

  此次联合稽查行动以近年来食盐销售差或小包装食盐销售增长潜力大的县(市、区)以及执法力量薄弱的县(市、区)为重点,进行拉网式联查,采取省级督导、市级具体组织的方式展开。省社盐管办、省盐政稽查总队在直接参与重点市县和重点区域稽查的同时,对各地稽查行动、重大案件进行督导和督办。行动将突出四个重点环节:一是联合稽查重点区域,通过联合稽查行动,打击私盐贩销,遏制私盐蔓延,稳定食盐市场。二是联合稽查重点部位,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调料批发市场、批零网点、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和机关、建筑工地食堂以及街头熟食加工摊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三是查办涉盐犯罪案件,在联合稽查中发现的涉嫌盐业违法犯罪案件,要整合资源,密切配合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摸排线索、搜集证据,严格按程序移交查办。四是深入居民户宣传调查,在联合稽查过程中,选择食盐销量低的重点村镇入户宣传调查,排查走私贩销线索,追根溯源,查挖制假售假窝点。

  省盐政稽查总队要求各地在行动中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履行盐政职责,认真谋划,周密部署,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联合稽查,持续营造和保持打击私盐贩销的高压态势。二是稽查宣传并重,确保治理效果,在联合稽查市场的同时宣传教育工作要同步跟上,要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食盐专营政策和私盐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水平。三是突出部门协作,做好两法衔接,在联合稽查中要注重借用外力,主动争取各级政府、公安和食药监等部门的支持,达到增强稽查力度、提高执法效率的目的。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按照《食盐专营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规范盐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五是做好信息及时反馈,将稽查行动的进展情况、重大案件、复杂案件、争议案件等及时反馈省社盐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