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执法权威 维护良好秩序 各地2014年竞争执法工作扫描及2015年工作展望

08.01.2015  11:48


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公平竞争

□上海市工商局

  2014年前3个季度,上海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部门共查处各类非年检案件15454件,案值21亿元,罚没款3.16亿元。

  加强行业调查研究,着力打破不合法的行业潜规则。

  2013年,上海工商部门对汽车、旅游、家具、建材、家电和黄金珠宝等6个消费重点行业进行过全面深入的调研,发现其中存在诸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的违法行为。

  为此,我们将其列为2014年执法办案工作的重点。各办案单位积极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从服务保障民生出发,大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潜规则和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一个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2014年前3个季度,上海市工商部门对上述6个行业共立案550件,结案450件,罚没款6000万元,工作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研究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市场竞争问题,拓展执法办案领域,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上海市工商部门在对六大消费重点行业调研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各分局对金融配套服务、老年保健品、手机、空气净化器等10个行业开展专题调研,目前调研工作正有序推进。2015年我们将根据调研成果,及时调整竞争执法工作的重点。

  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执法水平。

  一是邀请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为执法干部提供反垄断法方面的专题培训。

  反垄断执法不仅需要办案人员具备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法实践经验,而且要求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信息情报收集能力、经济学分析能力,以及对宏观政策的把握能力等。通过专家学者深入浅出的讲解,执法干部的知识结构得到了一定的优化。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办案实务论坛。执法办案实务论坛主要是根据具体案例,交流执法经验和办案心得,参加人员主要是一线的执法办案干部。

  2014年前3个季度,上海市工商局已经组织了4次执法办案实务论坛,分别对金融领域限制竞争案件,超市卖场、汽车销售、家装建材等行业违法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以及其他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办经验进行了交流,达到了以点带面的工作效果。

  三是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培训。市工商局起草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并组织了专门培训,帮助执法干部更好地理解和落实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有关工作要求。

  加强案件内部管理,着力提升执法水平,防范履职风险。

  一是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市工商局对案件线索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梳理了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渠道、流转方式和处理程序,力求将案件线索纳入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加强内部管控,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防范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

  二是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市工商局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对案件质量评估办法中的评估项目和指标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

持续开展检查深入推进执法

□广东省工商局

  2014年,广东省工商局依法履职,积极组织指导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工商系统共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606件,案值1.97亿元,罚没款7514.1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8.42%、1.53%和0%。

  加大督查力度,连续3年开展执法检查。为综合掌握全省各地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情况,自2012年起,我局坚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年度检查。2014年检查中,省局组成2个工作组,分赴佛山、江门等6个地级市局进行实地检查,其他地级以上市局积极开展自查,并向省局提交工作自查报告。

  检查后,省局下发了全省工商系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检查情况通报,总结了全省系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情况,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督促全省工商系统继续开展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参与课题研究,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根据总局统一安排,2014年3月份以来,广东省工商局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共同承担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市场混淆(仿冒)行为相关法律条款修订的研究课题。

  省工商局从全省系统竞争执法人才库中抽调7名执法业务骨干,与省局人员一起组成课题研究小组,广泛开展调研和资料、案例收集,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相关负责人一起赴深圳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开展执法实务调研。7月底,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进度安排,撰写了《广东省工商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市场仿冒(混淆)行为法律条款修订建议稿》,课题研究取得初步成果。

  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不正当竞争整治力度。省工商局制定下发了《2014年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从5月底开始,在全省系统开展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省经检系统紧紧围绕互联网交易、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家具建材装修装饰、公用企业等4个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打击整治社会关注度高、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仿冒、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032件,案值1863.7万元,罚没款1768.66万元。

  加强部门交流,积极参与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两建”工作要求,省局建立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对广东省公安厅、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省银监局以及省通信管理局等5个部门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职责与依据进行了梳理汇总,夯实了执法协作基础,制定了《严厉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工作方案》,从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组织领导和部署、加强竞争执法工作调研、持续深入开展竞争执法案件查处工作、开展重点领域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竞争执法制度机制建设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并明确了时间安排及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做好顶层设计规范办案程序

□黑龙江省工商局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工商局在国家工商总局的领导下,以发挥竞争执法职能作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为重点,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以加强基础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截至目前,全省系统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机构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43件,案值145.35万元,收缴罚没款73.03万元,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重点,强化案件查处工作。

  我局在2014年年初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竞争执法工作,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意见》中,对全省工商系统竞争执法的办案重点进行了部署,组织召开了全省工商系统竞争执法专家顾问团成立大会暨竞争执法工作推进会。

  省局在相关文件中要求各地重点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旅游、环保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

  省局要求各地重点对滥用优势地位的“店大欺客”“客大欺店”行为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物业、殡葬业等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此外,省局还要求各地重点对汽车4S店、房地产中介、职业介绍、加盟连锁等领域中的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等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对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商品中的“傍名牌”行为,对利用微博等新媒体进行的虚假宣传、在互联网领域发生的商业抄袭、通过制造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冲突进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建章立制,加强执法顶层设计。

  我局负责起草并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竞争执法工作,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意见》,完善了竞争执法工作的顶层设计,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意见》明确了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战线的层级管理制度。要求各地按照条线开展业务指导,上报总结材料和统计数据;在公文运转中,对有关竞争执法业务的文件增加向经济检查机构运转的流程;在统计报表软件报送主体的设定上,增加经济检查机构。要求各地竞争执法机构和经济检查机构加强密切协作,切实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竞争执法运行机制。

  《意见》建立了案源报备及推广制度。要求各地对发现的以往较少触及的新案源,应及时报送,由省局甄别整理后,定期向全省系统进行发布,以此强化执法交流,促成打击合力。

  《意见》激活了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为了适应新形势需要,省局更新了竞争执法案件挂牌督办案件范围,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工商机关竞争执法案件挂牌督办内容和有关程序,起草了有关文书,为强化监督、确保公正执法奠定了基础。

  整合资源,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省局建立了省级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人才库。从全省系统抽选出73名业务骨干组建了省级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人才库,制定了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成立省级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人才库的通知》,以有效应对体制调整前后加强竞争执法工作、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需要,逐步形成竞争执法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

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湖南省工商局

  2014年,湖南省工商局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反垄断、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傍名牌”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系统共立案查办各类竞争案件532起,结案515起,罚没1638.45万元。

  集中力量,积极开展反垄断执法。

我局立案查办的车辆保险行业涉嫌垄断系列案均已调查终结,下一步拟对郴州市14家涉案保险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另外,根据总局授权,我局抽调人员对永州市7家从事混凝土经营的公司涉嫌达成垄断协议一案继续进行核查,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突出重点,切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2014年年初,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竞争执法案件部署会议,确定了3个专项执法行动,即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傍名牌”侵权行为。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市州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对食品、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的市场巡查。2014年,共查处“傍名牌”案件234件,有效遏制“傍名牌”违法行为。

  集中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

  2014年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紧紧围绕查办案件和长效机制建设两个中心环节,组织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集中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

  该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68起,结案49起,罚没156.7万元。

  率先垂范,组织查办典型案件。

  2014年以来,我局及时介入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政府和相关部门涉嫌行政垄断行为、公用企业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进行积极干预。

  根据群众举报,现已布置长沙、株洲、湘潭、娄底等市州局对相关限定房产开发商只能与电力公司交易并由其指定配电设计、施工单位的行为介入调查。由我局立案调查的我省某三甲医院涉嫌商业贿赂一案,已进入调查终结阶段。

  2014年4月,工商执法人员通过前期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了汽车销售服务业的基本情况,并对一些企业的违规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严厉查处。目前,我局已对长沙市4家品牌汽车销售4S店涉嫌违规销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统筹兼顾,积极开展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公安、新闻出版、银监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短信群发设备、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伪基站、 “扫黄打非”、处置非法集资、禁赌禁毒等各项专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分工任务,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勇于开拓查处商业贿赂大案

□吉林省工商局

  2014年,吉林省工商局严格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开展整治限制竞争、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啤酒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专项执法行动,各项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果。

  锐意进取,查办限制竞争案件数量有提升。2014年年初,我局组织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围绕民生焦点领域积极查处限制竞争行为,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同。

  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办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市城郊供电公司、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吉林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白城市殡仪馆服务中心等行业的限制竞争和滥收费用案件51件,案值192万元,罚没953万元。

  勇于开拓,打击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取得新成绩。

  全省系统紧紧围绕医药器械、酒类经销、工程建设、教育、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商业贿赂行为多发、易发领域开展排查,着重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其中郑州某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和上海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的罚没额分别为444万元和416万元,是我省查办的比较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

  全面部署,严厉打击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局还积极开展打击“傍名牌”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巨额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我局于2014年年初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傍名牌”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积极查处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及时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督查,对长春、吉林、延边等地查处“傍名牌”进行个案指导。截至10月底,我省先后查办了“傍名牌”及假冒伪劣案件442件,案值778万元,罚没441.4万元。

  组织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研讨与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工作效能,我局开展了“优秀行政执法案件和执法办案标兵”评选、执法办案骨干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等活动。

  一是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件和执法办案标兵”评选活动。

  我局对执法办案工作非常重视,保留了“优秀行政执法案件和执法办案标兵”评选活动。2013年以来,全省共评选50件案件为“优秀行政执法案件”,评选出100名执法人员为全省“执法办案标兵”,通过表彰先进带动了全省执法办案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编写《优秀行政执法案例汇编》,指导全省执法办案工作。

  我局还安排专人对50件优秀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分类整理,编写《优秀行政执法案例汇编》一书,内容包括限制竞争、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10个主要类型,涉及保险、医疗、通信等38个行业。

  三是组织全省执法办案骨干培训。

  除积极参加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培训外,我局组织了全省系统竞争执法专题培训班,全省300余名业务骨干参与培训,培训班上对竞争执法优秀案例进行了现场讲解、案例剖析、互动研讨,有效提升了全省竞争执法工作水平。

充实力量强化竞争执法队伍建设

□山东省工商局

  2014年,山东省工商局以完善执法办案机制、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以专项执法行动为主线,全面推进治理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打击“傍名牌”、治理商业贿赂及反垄断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着力提升执法效果。根据总局的安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局确定了2014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重点,出台了《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治理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列举了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的26种主要表现形式,省局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

  我局于2014年3月中下旬分成4个督导组,对全省17个市局进行全面督导调研。各市局根据本地实际分别确定执法重点,分头组织实施,系统上下联动,着力突破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假冒侵权、商业贿赂、限制竞争案件。省局充分发挥经检总队办案优势,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摸排案源线索,直接立案查处了山东交运集团济南长途汽车总站限制竞争案、山东省邮政公司济南市分公司限制竞争案,对济南市卫生局、教育局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涉嫌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调查,向济南市政府提交了行政建议书。

  围绕保护和改善民生,我局继续推进打击侵权仿冒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执法工作,查处了济南鲍德房地产公司和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两起商业贿赂案件。根据企业投诉,省局联合泰安市局、泰山区局查处了石某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太阳能热水器案。由于该案涉及品牌多、社会影响大,我局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我局就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葡萄酒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向省政府报送了相关报告。继续建立和完善政企联手打假维权机制,在潍坊市组织召开了“景芝酒业专项打假维权协调会”,对相关市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作了部署,积极帮扶企业发展。

  强化队伍建设,提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人才支撑。我局党组十分重视公平交易执法队伍建设,2013年,在原有14人的基础上,从机关处室抽调11名干部并把新考录的8名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公平交易局,在对新进和现有人员进行整合的基础上,专门组建了16人的经济检查办案队伍,直接查办不正当竞争、垄断等重大、疑难案件。

  针对新组建执法队伍的具体情况,我局把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首要任务。在2014年10月举办的全省公平交易执法技能培训班上,我们专门邀请国内竞争法领域专家授课,进一步开阔了执法人员视野,丰富了理论知识,提升了执法专业素质。在请进来的同时,我们还坚持走出去,专门组织赴重庆、江苏、湖南、福建、浙江学习竞争执法、电子取证先进经验,为全省系统开展公平交易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借鉴。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907件,案值5714.7万元,罚没款3295.3万元。

用好案管系统 提升执法水平

□河北省工商局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市场监管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要求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这些都为我们今后的执法指明了方向。2015年,我们计划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继续开展分行业、分领域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以电信服务、水电气供应等为重点,着力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在全省推广邯郸市工商局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案件的经验做法;以医药、工程建设、教育、零售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整治商业贿赂行为,在全省推广石家庄市工商局查处医药购销、教育等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经验做法;以建材、饮品、酒类、家具等商品为重点,着力打击仿冒行为,继续做好知名商品的认定,完善与企业的协作机制。

  二是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工商体制的变化、商事制度的改革都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以严格执法为抓手,提升执法水平。一要抓重点。紧紧抓住当前市场竞争中多发易发的热点问题,如商业贿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进行集中整治,把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领域如医药、教育、通信等作为执法重点,着力查处损害竞争秩序的行为。二要抓素质提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竞争执法专题培训,适时召开案件研讨会,交流办案经验,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案管系统的应用。

  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化工作,大力推广使用河北经济户籍管理系统,规范执法办案。适时召开办案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及时了解案管系统运行情况,促进系统正常运转。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每半年对案件数据进行分析,增强对市场监管规律的把握,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典型案例数据库,逐步实现典型案例、学习资料等重要工作信息的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业务交流。

  四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是企业信用信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引导全省系统高度重视案件的公示,建立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做到公示信息合法、客观、及时、规范,督促执法人员按要求的内容、时间进行公示。加强调研,及时了解案件信息公示存在的问题,向国家工商总局反映,并做好沟通、改进工作。

创新监管机制 改进监管手段

□福建省工商局

  201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的部署,准确把握改革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和法治意识,围绕“五个统一”,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落实“严管”要求,着力营造宽松平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积极推行统一执法办案体制机制。强化全省竞争执法的统筹、指导、协调、指挥作用。发挥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由裁量、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审批权。加强协同执法、联合执法,积极协助地方局开展跨地区、跨省执法行动。对基层碰硬大案、首创新案给予大力协助和支持。加大查处垄断案件力度。强化案管系统使用。充分运用“案管系统”执法监督、网上审批、统计汇总数据上报等执法信息综合运用功能,提高依法行政、高效行政的功效。依托“案管系统”建立“案件信息情报体系”,面向全省开展案件线索收集、研判和发布工作,为全省工商机关查处案件提供精确制导线索。

  进一步强化竞争执法办案工作。继续以“八闽红盾出击”系列活动为载体,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升监管执法权威。持续开展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以互联网领域、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家具建材装修装饰、公用企业等4个行业和领域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和行业,进一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工作。完善省级政企联手打假保名优协作工作机制,主动协调总局和其他省级工商局开展打击侵犯福建省企业合法权利的执法行动。认真贯彻《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开展“线上打假保名优”工作。

  切实做好经检工作。立足职能,积极配合“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协作配合意识,认真落实总局和省扫黄办关于深入开展查堵非法出版物等工作部署,大力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和深化网上“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强化反走私执法。把打击流通领域走私贩私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有机结合。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联合行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走私贩私行为。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构建高效科学的竞争执法体系,完善以省局竞争执法为核心、各级竞争执法机构为关键点的全省统一的执法办案指挥调度体系,建立省、市、县、所四级竞争执法专业队伍,统合跨区、跨级执法办案力量,实现在本省区域内跨区联动、上下协同的格局。加强培训工作,巩固百名执法办案骨干人才培训成果,培养竞争执法类专家型人才。提高对下指导的“含金量”;建立省局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务、重要案件研究引入专家论证机制。

分层培训人才 拓展监管领域

□江苏省工商局

  2015年,江苏省工商机关竞争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拓创新为动力,以效能建设为抓手,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以服务发展为根本,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能,为实现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顺应形势变化,不断增强履行市场监管使命的责任感。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我们将在巩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政府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对相关市场存在的强制搭售、限制竞争、商业贿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适时组织专项整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将适时开展对基层工商分局案件的评审、督查和规范等工作。

  加强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省局将继续探索对系统执法力量有效培训和使用的途径,及时发现人才,充实执法人才库。授权、指定执法力量比较强的地方开展大案要案查办工作,委托研究能力比较强的地方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吸收地方执法骨干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办,提高系统的执法办案能力。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分级、分层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在实战中锻炼人才,提高执法水平。

  不断拓展监管领域。围绕总局提出的“效能建设”要求,以各级人才库的建设、管理、发展为重点,组织开展对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典型案件的研讨,组织全省工商系统突破并成功查处一些新领域案件,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敢于直面挑战,不断塑造竞争执法工作新形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江苏工商人将勇于挑战,积极作为,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目标,紧紧围绕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影响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主动行政指导,帮助企业建立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合同、加强资料管理、强化人员管理,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要加大对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制假售假、“傍名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继续查处各类食品、商标侵权案件。

  加强沟通协作,不断寻求执法办案新机制。充分利用苏浙沪长三角地区执法协作机制、苏鲁皖豫打击传销协作机制等各类平台,不断创新执法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异地受理、执法信息资源共享、重点企业重点商品保护、跨地区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快速协调工作机制等多方面机制建设,努力实现苏浙沪地区市场联动监管,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更好发展。

  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执法体制,有效集聚执法资源,努力形成高效、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体制。对一般案件以属地监管为主,加强对跨区域案件的监督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加大对大要案件、跨区域案件执法办案力度,推进上下级和区域间的执法联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强化执法办案 建立长效机制

□山西省工商局

  2014年,山西省工商局切实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到目前为止,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35起,有力地维护了全省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2015年,山西省工商局将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查处商业贿赂行为。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并结合山西实际,全省工商系统以医药、工程建设、教育、食品、金融、房地产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继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力度,认真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将切实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就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将进一步加大对 “傍名牌”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方面的案件查处力度。

  强化反限制竞争执法,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015年,全省将以关注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切实加大对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案件的查处力度。

  为破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山西省工商局还将与商务厅、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在全省开展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工作,开展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规定工作,开展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工作。

  随着 “宽进严管” 形势的要求,201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把执法办案作为市场监管的有效手段,在查办案件上下功夫、做文章。

  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经检队伍查办案件的重点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

  一是继续加大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力度。我局将积极推进打击商业贿赂工作,规范商业贿赂案件查办,推动全省系统业务能力提升,统一执法依据及标准。围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商业贿赂的管辖范围,梳理常见商业贿赂违法形式、取证要点及处理标准等。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和行业,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医药购销、涉农产品、家电产品、建筑装饰材料等方面案件的查处力度。

  同时,积极拓展新的执法领域。要继续研究探索,在建立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

  二是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傍名牌”和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工作。

  同时, 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表示及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三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做好反限制竞争执法工作。

  继续把关注民生放在重要的位置,按照总局关于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突破一批供水、供电、供热、有线电视、铁路运输等限制竞争案件。

  此外,全省工商机关将认真履行职责,继续查处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督办大要案件 完善制度建设

□四川省工商局

  2015年,四川省工商局将按照整体推进和重点突出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双保”工作,进一步开展打击“傍名牌”和商业秘密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强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并在全省适时召开研讨会;加强案件指导,大力加强大要案件挂牌督办;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机制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好竞争执法人才库的执法办案人才、专家咨询库的专家咨询,更好地开展竞争执法工作。

  我局将以保护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识产权为抓手,严厉打击“傍名牌”行为。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

  加强与企业互动。在“双保”工作中,召开企业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企业反馈意见,深入企业走访,了解企业需求,了解企业困难,掌握第一手侵权信息,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的支撑,通过打击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确立“双保”重点企业目录。我省已经连续开展了5年的“双保”工作,每年确定一批重点保护企业,2014年确定了37家重点企业目录,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和打击工作。

  2015年,我局将建立企业档案库,主动收集侵权信息,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出击,辖区工商局确定与企业定点联系人,建立与企业共享的QQ群,第一时间掌握违法信息。

  将打击“傍名牌”与“双保”工作有机结合。2014年我省“双保”专项执法行动从9月15日开始,到2015年3月15日结束,在专项行动中,将打击“傍名牌”与“双保”工作融合,形成打保结合的执法模式。

  我省的“双保”专项执法行动函告了相关外省市工商局,请求各省市局在执法工作中加以关注和支持。

  我局还将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加强领导,细化方案。我局将根据总局部署,对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方案进行细致的分析、讨论,结合四川实际,提出整治的重点领域和行业、步骤、方法,各地工商机关也会上报切合各地实际的细化整治方案。

  保持高压态势,积极查处商业贿赂行为。针对一些行业潜规则、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我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同时,积极协调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扩大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来源。

  行政指导与案件查处相结合,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2015年,我局将面向在川的重点企业、高科技创新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进企业活动,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企业座谈会,讲解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商业秘密重在企业的自身保护意识和保护手段等知识,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各市州工商局将对辖区企业在问卷调查和摸排的基础上,通过与企业座谈沟通,梳理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线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行动,共同开展案件查处行动。

加强区域协作 认真履行职责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

  中央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目标,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竞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5年,天津市竞争执法系统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进取、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着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全市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金融、房地产、医疗、教育等重点,认真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网上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地查处。围绕当前经济生活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打击假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等“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利用境外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合同、协议、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的行为。

  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将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力争在案件查处的数量和质量方面有新的突破。

  大力推进反垄断执法。

  发挥系统整体优势,在进一步抓好现有重大垄断案件线索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民生和社会热点,密切关注舆情,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以查办重大垄断案件为突破口,整合执法资源,集中力量查处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整体利益的重大垄断案件并及时公布。强化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有效监督,以电信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水电气供应等行业为重点,着力查办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批企业、引导和规范一个行业。

  加强反垄断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拟订天津市反垄断执法相关规定,争取今年年初出台。结合案件查办,制定完善垄断案件办案文书,举报材料的受理、核查与立案,案件保密和公布等制度,夯实垄断案件查办的制度基础。

  强化竞争执法工作指导。

  根据天津市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推进和深化区域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对区域执法协作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执法联动和执法协作在反垄断案件、跨区域性案件及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等重大案件查办中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案件指定管辖、重大案件的报告和督办等制度,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力度。探索建立竞争执法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竞争执法工作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召开案件研讨会和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系统执法骨干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能够适应竞争执法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专业化执法队伍。

                                                                                                                                                      来源: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