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签订2017年社保基金安全管理责任状

22.03.2017  10:43

着眼于防风险、堵漏洞、保安全,邯郸市人社局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在3月13日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与20个县(市、区)人社局签订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责任状,以“军令状”的形式为社保基金监管“上紧发条”,将责任压实到各县(市、区),有效落实了基金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状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期限、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将社保基金安全责任贯彻落实情况纳入行政问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责任状要求各县(市、区), 一是 将社保基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党组会、局务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并掌握社保基金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 二是 经常性的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自查和检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三是 加大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 严格执行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和定期分析制度; 五是 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操作、使用权限的管理,重要数据必须安全备份,坚持内网与公共网络隔离,及时升级,定期维护; 六是 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控不良舆情; 七是 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基金安全的情况或案件,及时挽回和减少基金损失。

责任状明确,对缓报、瞒报社保基金要情,擅自向外界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案情重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责任期内发生两起以上社保基金违法案件,在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不履行社保基金安全管理责任的县(市、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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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