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冀北电网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

22.08.2018  22:01

廊坊、张家口、承德市发展改革委,唐山、秦皇岛市工业信息化局,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华北分部、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了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有关要求,我委将继续推进冀北电网9-12月市场化电力交易,现对冀北电网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有关工作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交易电量规模

2018年9-12月冀北电网大用户直接交易总电量规模暂定为130亿千瓦时(用户侧),电力用户与冀北区内电厂交易电量为90亿千瓦时(张家口发电厂、王滩电厂和涿州热电占区内交易电量份额),由冀北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剩余部分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电力用户与冀北区外电厂进行交易。具体交易规模以用户在交易平台申报的交易需求为准,在交易公告予以明确,区内、区外交易电量比例不变。

二、交易组织安排

冀北地区区内、区外交易由冀北电力交易中心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分别组织,区内、区外不分先后次序。

交易机构在8月份一并组织9-12月的多月交易,并从9月份起适时按月组织月度交易,满足存量用户的新增市场交易需求以及新注册用户的交易需求。

三、售电公司参与交易工作要求

售电公司与代理用户应登陆冀北电力交易平台,按照我委批复的冀北地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市场化购售电合同范本,线上规范签订电子化交易合同。

我委正在研究编制《河北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待办法发布后,代理用户参与交易的售电公司应按规定向冀北电力交易中心补交履约保函,逾期未缴纳履约保函的售电公司,将不得参与市场交易。

四、偏差控制要求

目前冀北地区执行负偏差考核,超过合同电量的部分将执行目录电价。为保障电力市场规范运作,请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认真做好偏差控制工作,理性申报交易电量参与市场,合理参与多月交易和月度交易。我委拟按限产天数折算免考电量,如用户用电过程中出现短时集中用电和限产叠加等特殊情况,折算免考电量无法真实反映限产影响电量时,用户可向地市电力主管部门提交佐证材料,经地市电力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委,我委审查通过后修正免考电量。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