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18.05.2015  18:06

 

2014年,省残联党组、理事会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中国残联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三个河北”建设总目标,大力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重点工作上积极探索创新,残疾人事业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

一、康复工作

社区康复服务覆盖面稳步扩大。 在36个市辖区、135个县(市)和张家口市的2个管理区、1个高新区的29889个社区(村)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占社区(村)总数的59.1%;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17331个,配备39750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为191.6万名残疾人建立了社区康复服务档案,占辖区残疾人总数的45.7%,截止2014年底,接受过社区康复服务的残疾人累计达39.7万人,比2013年增加了10%。

积极开展视力残疾康复工作。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19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6136例,为1014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9336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783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有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253名,对5992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认真做好听力语言、肢体和智力残疾康复工作。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成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95个。年度新收训聋儿2063名,在训聋儿2704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2925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134人。

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126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1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125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450人次;全省共对10683名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727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523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61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1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60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380人次;共对5474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584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在169个县(市、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248500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6.92%,显好率达到66.00%,社会参与率达到52.32%,肇事率0.04%;解除关锁86人;对9246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建成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1个;495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197名贫困孤独症儿童得到康复救助。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38115件,其中装配假肢1106例、矫形器917例,验配助视器11906件。

积极做好残疾预防工作。 在石家庄市开展了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工作试点,探索建立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全省2个市级、37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858人。举办儿童残疾预防宣传活动155次,发放儿童残疾预防宣传材料11.8万份。有残疾儿童家长学校53个,本年度开展家长学校活动153次,本年度参与的残疾儿童家长人数达4273人次。

二、教育工作

积极发展残疾人教育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613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新入园学前残疾儿童265名。

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3个,在校生434人;其中聋生334人;盲生100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4个,在校生118人,毕业生73人,其中1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406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三、就业工作

残疾人就业状况稳定。 2014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11380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4816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3222人,公益性岗位就业269人,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2872人,辅助性就业201人。城镇就业人数195754人;879761名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694549名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203个,其中残联兴办46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157个,其中24912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 2014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711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804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441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57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16人和89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扶持265名特困盲人按摩师实现就业,1065名盲人按摩人员就业。

四、社会保障工作

2014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实施,已有1220090名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83.65%,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168349名重度残疾人,其中160707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5.46%。有163112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372390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158616人,参加医疗保险165806人,城镇67743人和农村344355人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3216名和23844名;142070名和9040名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46679名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192个,共为7172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70个;日间照料机构34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88个。在以上机构中,共有145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35名残疾人实现了支持性就业。机构之外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5845人。全年共有1735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其中接受国家级培训41人。

五、残疾人扶贫工作

2014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215930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138440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49718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2619名农村残疾人, 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216个,安置4897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11543名残疾人。

全省共对6343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项目帮扶1099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其中首次接受帮扶598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193名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贫困残疾人创办98个村级农村店。

六、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

截至2014年底,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播出公益广告2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0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0个,播出公益广告26个。

截至2014年底,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64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225场次,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94次,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体14个。

各地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 组织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20次,1556人次参加;建设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达到58个;培训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达到210人;组织省级残疾人体育比赛25次,参赛运动员达1000人次;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已达16个,组织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126次,10662人次参加;设立地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165个;培训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826人。

七、残疾人维权工作

继续完善残疾人法规和规章。 2014年,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省级1件、地市级6件、县级25件。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51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51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43次,33065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66个,2703人参加。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截至2014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45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44个,办理案件245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184个,办理案件829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 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71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37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 共出台了45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82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105次,无障碍培训585人次;为1932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17534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984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6135人次,其中集体访23批次、209人次。

八、残疾人组织更加健全

2014年,11个地市级残联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172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2281个,已建率达到10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283名;已建社区(村)残协51474个,已建率达到10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51474名。

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5575人。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1487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23899人次。

共建立省级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916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9.53%。全省共建立助残社会组织16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为13个,以残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6个。

九、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45个,总建设规模144125平方米,总投资27198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7个,总建设规模33979平方米,总投资8178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9个,总建设规模50619平方米,总投资11410元。

十、信息化建设

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队伍不断壮大 。全系统共有专、兼职统计人员241名,其中137人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占统计人员总数的56.8%;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普遍得到重视,举办省级培训班1期,52名统计人员接受了培训;举办市级统计培训班13期,526名统计人员接受了培训。

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 。全省各级残联共有283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工作,举办信息化工作培训班18期,552人次参加了培训;全省残联系统共建成门户网站35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0个、县级24个;省级网站当年发稿4369篇。各级残联本年度信息化建设投入各种经费3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