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残联认真做好2015年残疾人托养工作

25.09.2015  15:38

 

2015年路北、丰润、滦南、玉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通过省审核批准,列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省下达机构托养残疾人258名,其中机构托养寄宿制226人,机构托养日间照料32人,残疾人居家托养任务1060人。按照机构托养寄宿制服务对象每人1500元/人年,日间照料服务对象每人600元/人年和居家托养服务对象每人6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贴。2015年中央补助唐山市残疾人托养资金35.82万元。

为全面提升唐山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使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真正受益,唐山市残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残联要建立健全托养服务工作规章制度,严格程序,履行审批手续,认真审核管辖范围内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的申请。严格纪律,杜绝弄虚作假,严禁套取挪用托养补贴资金。市残联将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抽查托养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违纪违规问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