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招录公务员体检通知

18.03.2015  13:43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系统2015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已于3月17日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根据此规定,共有360名考生(入闱人员名单附后)进入体检阶段。

二、体检有关事项

1.  请进入体检考生于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早上6:00到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报告厅(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集合,迟到15分钟即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面试前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需携带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体检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为一次性体检,除根据医生的意见,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重新复查一次外,其他人员不再进行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一天不要饮酒,体检当天空腹,不要喝水、吃饭;体检费用自理(450元左右)。

2.考生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在体检前交由招录机关带队人员管理。

 

附件:1.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各职位入闱体检综合成绩分数线

 

 

 

                                2015年3月18日